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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胜德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316-317
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农民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理性选择.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和拓展了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2.
论长期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体制不动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徐民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12(3):16-17,30
长期稳定农业家庭经营体制,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方针政策,也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农业实行家庭经营体制是农业生产特点本身的客观要求;是从古到今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选择;也是新中国农业五十年的实践总结和历史抉择,决不能动摇。今后农村生产关系改革的方向,应使农业家庭经营走上企业化经营与管理的“家庭农场”道路。 相似文献
3.
杨小玲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0(4):28-33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文章基于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实证分析了1978~2008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起负向作用,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能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水平。故应从加大政策性银行支农和增加乡镇企业贷款额度的角度着手,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相似文献
4.
薛雅伟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本文以农民增收问题为研究对象,从财政支农的角度深入研究农民增收过程中的困境,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等问题,重点分析农民增收困境的产生根源,并提出农民增收问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既有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有伴随着时代变迁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特征。传统"二元"论或"三元"论既难以完整涵盖其主要内容,也不能准确反映变迁过程中的重点转移。"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的新视角,则能较好解决上述问题。在不同时期,应始终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这个中心;在不同历史阶段,改革的重点则依次是"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农户土地的用益物权"和"市场主导的社会服务"。未来改革重点则是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围绕农地用途、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安全、生态补偿等完善微观规制和扶持政策。 相似文献
6.
在经济全球化、贸易一体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贸易因素,同样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动与贸易也是分不开的。基于1978—2008年出口贸易对农民收入结构的影响(即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实证结果表明:出口贸易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会推动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因此,在农民农业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应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出口的扶持,确保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 相似文献
7.
党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加入WTO的临近,我国传统农业已开始受到挑战和冲击,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民家庭经营显得不够适应,加之自然灾害的侵袭,不少地方农民家庭收入明显下降,农村经济受到严重困扰,必须尽快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民休养生息。 相似文献
8.
土地是农民的劳作场所和主要劳动对象,与之密切相关的家庭经营收入迄今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没能真正解决好农民同土地的关系,也没有使保护耕地的主体和有效机制真正形成,在部分村,土地纠纷已取代农民负担问题成为农村群体事件的主要诱因。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专项性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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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