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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合同法》应将损害赔偿规定为违约救济的首要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若山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3(3):80-82
对于违约案件 ,法院在选择对受害人的救济方式时 ,应首先考虑损害赔偿 ,还是实际履行 ?西方国家多优先适用损害赔偿 ,因为市场主体的交易目的是赢利 ,而损害赔偿能以最快速度填补受害方的利益 ,且无需违约方配合 ,便于法院执行。但我国现行《合同法》却置实际履行于首位 ,损害赔偿于末位 ,这不符合事理、法理和国际惯例 ,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2.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本文基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基本界定,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相应地,为契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初衷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了间接利益、非财产上损失以及第三人等损失,但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相似文献
3.
论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艾尔肯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4(4):43-47
法律上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变更合同、解除合同两个方面,而且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决定了情事变更原则应当成为我国合同法上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合同准据法是指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问题的法律 ,其功能在于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国际私法领域最复杂、最混乱的问题 ,确立合同准据法的原则 ,通过学说和实践的长期探索 ,也逐步完善起来 ,并且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 相似文献
5.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具有深远影响。以2010—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社会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社会信任水平越高的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越好;这种促进作用在法律环境相对不完善的地区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社会信任还有效提高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质量,并显著改善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效率。上述研究结果表明,社会信任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了积极影响,并能弥补诸如法律环境等的不足来提升社会责任绩效。因此,监管部门在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同时,也应关注地区社会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促进作用,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相似文献
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期的秘书工作,是当今时代赋予广大秘书人员的总体要求.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秘书工作也应在创新中不断进取.秘书机构作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办事部门,一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工作的复杂性、地位的特殊性、功能的系统性决定了秘书工作必须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要求,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努力通过多种扎实有效的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广泛调查,深入研究,谏言献策,认真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积极发挥秘书人员在公文处理、信息沟通、公关协调方面的作用;加强事务处理等经常性工作;大力开展秘书工作方法的调研,不断提高秘书素质,开创秘书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论述,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对于我们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全面把握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要点及其整体关联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如何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典范,已成为当前人们所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8.
我今年86岁,老伴已经去世。我有一儿三女,均已成家立业。近年,我的身体日渐衰弱。在2012年夏天,我把4个孩子召集到一起,并邀请居委会干部和邻居,当众言明将我的45万元存款赠给儿子,由他来照料我生养死葬,孩子们都没有异议。没想到儿子从银行支取存款后根本不履行赡养义务。我现由三个女儿赡养,上个月,我患病住院。请问,我可以和儿子要回赠给他的钱吗? 相似文献
9.
问:我的父母十多年前去世,我们5个兄弟姐妹为父母的房产打了一场官司。1997年,法院判决房产归5个子女继承,但是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是父母的名字。我想问,法院的判决书现在还有效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答: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