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王鹏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642-649
强制转移权的设定条款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也没有构建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从内涵看,强制转移权是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强制转移行为是应急性行政强制行为。强制转移权的合法性依据不仅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还应包括《行政强制法》。为此,应重新解读《行政强制法》第3条第2款,将无法律依据的应急强制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在此基础上,应借鉴西方先进经验,并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构建相关法律制度:一方面,完善地方法律法规,明确强制转移权行使的前提和主体;另一方面,构建基于《行政强制法》的强制转移权执行机制,建立合理的执行程序和强制力"阶梯",从而实现对强制转移权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1938年,安·扬·维辛斯基在任苏联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时,在批判苏联法学家莱斯涅尔、斯图奇卡、巴舒坎尼斯等人的法学观点时,提出了他的关于法的定义:“法是以立法形式规定的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国家为了保护、巩固和发展对于统治阶级有利和惬意的社会关系和秩序,以强制力量保证它的实施。”安·扬·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以下简称维氏定义),将法的范围限定在陕隘的阶级法阶段,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十分有害的。第一,他否定了对法的起源的研究,使我们的法制史只能从国家建立开始;第二,他无法使我们同国际市场经济接轨,我们… 相似文献
4.
唐仲清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5):56-58
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针对传统法学独尊“纸面上的法律”提出了“活法”概念。卢埃林认为:法律是官员关于纠纷的行为;弗兰克认为:法律并不是“书本上的法律”,而是“行动中的法律”;“活法”概念向人们揭示了:影响人们行为、决定司法审判的不仅只有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成文法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所创之法(判例法),社会现实的其他事物,如政治、经济、道德、习俗、甚至人们的感觉情绪都对法律生活发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活法”将“法律”概念泛化,与其他社会规范混同;法律的“意义”并非必须期待“活法”来填充,现行法(实体法)已具有“先决强制力”;官员行动并不等于法律规则本身,而只是适用法律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王丽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5):15-19
国际社会从各国实行的单独安全保障机制过渡到集体安全保障机制,《联合国宪章》建立了现行有效的全世界范围内的集体安全机制。分析《联合国宪章》所建立的集体安全机制目前面临的诸多挑战,并从加强国际法立法、解释,完善《联合国宪章》等方面提出加强集体安全机制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6.
7.
8.
司汉武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2):22-25,35
社会公共性和强制性是权力的两大特征,社会公共性是指权力可以支配公共资源,而且它本身就是公共资源。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必然使当权者把它变为私人资本,谋求剩余价值———亦即权力的资本化。为了从根本上遏制权力的这种异化和嬗变,必须从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入手,确保权力的社会公共本质。 相似文献
9.
论公共权力的强制力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周光辉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5)
公共权力是社会权力集中化的代表。强制力是指在不顾及施加对象是否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对方服从一定意志的力量。强制所导致的服从是一种被迫的服从。改变强力需要更大的强力。任何社会都必须对冲突进行调节,使冲突不以将会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进行。公共权力对强制力的垄断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化的结果,又是实现社会有效控制的必要条件。强制力的效用是有限的。行使强制力的合理性是有条件的。通过一定的制度和程序保证公共权力使用惩罚权力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 相似文献
10.
保障在国家刑事强制力下公民的人权,应该是法学界最根本的理念和价值。它最能反映一个国家保护公民权益的意识,最能反映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的民主化的程度。因此,从刑事法律角度,我们应加强三个方面的人权保障。一、树立人性尊严的理念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虽然在我国的思想文化宝库中,有一些思想家的思想中闪烁着某些人本思想的火花,但往往是稍纵即逝,只能成为我国封建文化的点缀。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性尊严的理念在我国法律规范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确立。但是在十年浩劫中,法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人性尊严的理念也几乎荡然无存。1982年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