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3篇
  免费   1篇
管理学   9篇
劳动科学   3篇
丛书文集   13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15篇
社会学   2篇
统计学   1篇
  2020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2篇
  2011年   2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4篇
  2007年   4篇
  2006年   5篇
  2005年   5篇
  2004年   3篇
  2003年   4篇
  2002年   2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2篇
  1998年   1篇
  199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权力是什么?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读。有的说,权力是个好东西,有权就有一切;也有的说,权力是个坏东西,不少丑恶的东西都源于权力。两种说法都持之有据,或许都不无道理。具有政治强制力和官位影响力的权力,原本就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用于治国兴邦,又可导致人亡  相似文献   
2.
强制转移权的设定条款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也没有构建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从内涵看,强制转移权是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强制转移行为是应急性行政强制行为。强制转移权的合法性依据不仅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还应包括《行政强制法》。为此,应重新解读《行政强制法》第3条第2款,将无法律依据的应急强制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在此基础上,应借鉴西方先进经验,并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构建相关法律制度:一方面,完善地方法律法规,明确强制转移权行使的前提和主体;另一方面,构建基于《行政强制法》的强制转移权执行机制,建立合理的执行程序和强制力"阶梯",从而实现对强制转移权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1938年,安·扬·维辛斯基在任苏联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时,在批判苏联法学家莱斯涅尔、斯图奇卡、巴舒坎尼斯等人的法学观点时,提出了他的关于法的定义:“法是以立法形式规定的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国家为了保护、巩固和发展对于统治阶级有利和惬意的社会关系和秩序,以强制力量保证它的实施。”安·扬·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以下简称维氏定义),将法的范围限定在陕隘的阶级法阶段,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十分有害的。第一,他否定了对法的起源的研究,使我们的法制史只能从国家建立开始;第二,他无法使我们同国际市场经济接轨,我们…  相似文献   
4.
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针对传统法学独尊“纸面上的法律”提出了“活法”概念。卢埃林认为:法律是官员关于纠纷的行为;弗兰克认为:法律并不是“书本上的法律”,而是“行动中的法律”;“活法”概念向人们揭示了:影响人们行为、决定司法审判的不仅只有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成文法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所创之法(判例法),社会现实的其他事物,如政治、经济、道德、习俗、甚至人们的感觉情绪都对法律生活发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活法”将“法律”概念泛化,与其他社会规范混同;法律的“意义”并非必须期待“活法”来填充,现行法(实体法)已具有“先决强制力”;官员行动并不等于法律规则本身,而只是适用法律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国际社会从各国实行的单独安全保障机制过渡到集体安全保障机制,《联合国宪章》建立了现行有效的全世界范围内的集体安全机制。分析《联合国宪章》所建立的集体安全机制目前面临的诸多挑战,并从加强国际法立法、解释,完善《联合国宪章》等方面提出加强集体安全机制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6.
试论公共权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江涛 《学术论坛》2003,4(6):17-20
现代民主社会需要一个权力有限受制、运行高效、富有权威的国家机器。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在政治上保证公民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保证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在经济上保持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经济发展的持续稳定;在文化教育与公共事业上保证全民族的文化教育水准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7.
8.
社会公共性和强制性是权力的两大特征,社会公共性是指权力可以支配公共资源,而且它本身就是公共资源。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必然使当权者把它变为私人资本,谋求剩余价值———亦即权力的资本化。为了从根本上遏制权力的这种异化和嬗变,必须从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入手,确保权力的社会公共本质。  相似文献   
9.
论公共权力的强制力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公共权力是社会权力集中化的代表。强制力是指在不顾及施加对象是否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对方服从一定意志的力量。强制所导致的服从是一种被迫的服从。改变强力需要更大的强力。任何社会都必须对冲突进行调节,使冲突不以将会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进行。公共权力对强制力的垄断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化的结果,又是实现社会有效控制的必要条件。强制力的效用是有限的。行使强制力的合理性是有条件的。通过一定的制度和程序保证公共权力使用惩罚权力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  相似文献   
10.
胡姝  王丽慧 《理论界》2005,(9):99-99
保障在国家刑事强制力下公民的人权,应该是法学界最根本的理念和价值。它最能反映一个国家保护公民权益的意识,最能反映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的民主化的程度。因此,从刑事法律角度,我们应加强三个方面的人权保障。一、树立人性尊严的理念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虽然在我国的思想文化宝库中,有一些思想家的思想中闪烁着某些人本思想的火花,但往往是稍纵即逝,只能成为我国封建文化的点缀。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性尊严的理念在我国法律规范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确立。但是在十年浩劫中,法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人性尊严的理念也几乎荡然无存。1982年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