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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徇私枉法行为是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徇私枉法不能有效遏止的原因是查处难。本文针对徇私枉法案查处难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李铁 《领导文萃》2013,(5):25-26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李庄案又有了新情节。就在上周,最高检和重庆市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就其申诉和控告事项了解情况。此次约谈,是源于2012年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检寄出的控告书,称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徇私枉法罪作为渎职犯罪的重要组成,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有过诸多阐述,而对"私"之探讨争议亦颇多,其观点亦见仁见智。准确把握徇私枉法罪中"私"之内涵、法律地位、认定标准这三个问题的实质,是正确理解立法原意、正确适用法条的首要前提。  相似文献   
4.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指出"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深化作风建设,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走得正、走得实、走得稳。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明确方向走得正。如果方向错了,走得再快,也适得其反。正方向,要提精神。"风起于青萍之末,浪  相似文献   
5.
正确界定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行为对于司法实务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尤为重要。首先,关于“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没有或缺少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无罪的人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判等,以达到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目的。其次,关于“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通过对犯罪的证据和事实施加直接影响以达到不使其受追诉这种枉法的目的。再次,除作为外,不作为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  相似文献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约1.7万字,共包括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我们通过对这些改革举措的梳理,并进行数据化处理,帮助各级领导进一步廓清依法治国的重点,清晰依法执政的关键,明确依法行政的规范。  相似文献   
7.
张岩鸿 《领导之友》2014,(12):34-35
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不言而喻,国家的任何一项基本方略都必须靠人来实现,尤其要靠核心骨干力量。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领导干部,在观念上树立法治思维、摒弃人治思想,在实践中善用法治方式、杜绝人治做派,对于法治中  相似文献   
8.
在对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论述的基础上,阐述了犯罪客体是指符合司法公正价值目标的秩序;在犯罪客体方面不以职务之便为构成要件,只要实施了枉法追诉行为就已自足,同时也界定了"徇私、徇情"的范围;在犯罪主体方面,阐述了政法委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资格;在犯罪主观方面,认为"徇私、徇情"是必要要件要素,而且不是动机,而是目的.  相似文献   
9.
梁胜 《决策探索》2005,(9):51-52
检察官移花接木。无辜人李代桃僵。2004年7月初.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终审判处原东宝区检察院检察官黄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执行。至此黄某串通法官李某以移花接木的手段雇人冒充嫌疑犯出庭受审的闹剧才告收场。1998年2月14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盗窃罪被移送东宝区检察院审理起诉。由检察官黄某承办此案。而黄检察官为不具备条件的周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相似文献   
10.
陈秀梅 《领导之友》2012,(10):30-31
2012年2月,新华社一则消息震惊全国: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9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王立军走上与人民为敌、背叛祖国的道路,许多人难以相信。然而事实是无情的。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王立军犯有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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