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22篇 |
免费 | 26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98篇 |
劳动科学 | 3篇 |
民族学 | 11篇 |
人才学 | 16篇 |
人口学 | 2篇 |
丛书文集 | 417篇 |
理论方法论 | 63篇 |
综合类 | 744篇 |
社会学 | 9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20篇 |
2022年 | 12篇 |
2021年 | 24篇 |
2020年 | 21篇 |
2019年 | 23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28篇 |
2016年 | 16篇 |
2015年 | 41篇 |
2014年 | 73篇 |
2013年 | 66篇 |
2012年 | 87篇 |
2011年 | 94篇 |
2010年 | 94篇 |
2009年 | 114篇 |
2008年 | 144篇 |
2007年 | 90篇 |
2006年 | 96篇 |
2005年 | 71篇 |
2004年 | 72篇 |
2003年 | 68篇 |
2002年 | 46篇 |
2001年 | 62篇 |
2000年 | 24篇 |
1999年 | 18篇 |
1998年 | 10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6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3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45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栾贻信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85-89
相对于应试教育和社会化教育而言,素质教育是大学最本质意义上的教育。从教育是学生主体自身的教育看,素质教育是学生主体本位教育。正是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性存在,才产生了教师主体性的教育活动。所以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而是一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教育主体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看,素质教育是学生主体本位教育。作为社会主体的人,都有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正是主体自身这种发展自我的内在要求,构成了其不断成长的内在动力。教育功能的发挥,只有走全面开发受教育主体素质之路,才能事半功倍、业绩卓然。但教育功能的发挥主要不是通过教育者的教育过程和手段来实现的,而是主要通过受教育主体自身的艰苦努力来实现的。所以受教育者主体的确立,就显得特别重要。 相似文献
2.
3.
韦仕成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24-26
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在作文指导中走入了一条应试作文教学的误区。如作文结构模式化,语言运用成品化,材料选择通用化,写作缺乏个性化,这是作文教学的悲哀。作文是人的一种精神活动,是人的生命价值律动的体验。在新课程改革形势下,作文教学一定要以人为本,以生活为本位,加强生活体验,抒写自然之睛,感悟世间万象写出作文“大气”,运用创新思维,使作文溯本求源。 相似文献
4.
谢四莲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2,(2):30-32
简略阐述了三种语义分析理论 -配价语法 ,格语法 ,论旨理论后 ,重点介绍了机器翻译系统所采用的语义模型 相似文献
5.
陈旭民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7):19-20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需要沟通.其中就有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沟通需要坦诚.同时更需要教育智慧。 相似文献
6.
刘宗华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3):153-157
医疗风险分担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医患双方冲突加剧现象的分析,探析有关医疗风险分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适法价值取向严重对立的原因,从社会本位角度提出对医疗风险分担法律制度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7.
商法价值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胡鸿高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82-87
商法的价值是指商事法律规范对于社会和个人及其群体的积极意义。它体现商法精神 ,统领商事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商法作为带有公法化倾向的私法 ,既具法的一般价值 ,又有其自身的特殊价值。国家、个人、社会或营利皆不能作为商法本位。将贸易本位作为商法本位 ,既符合商法发达史的实际 ,也与现代商法发展的主旋律合拍。贸易本位是商法价值的基础。交易效率价值、交易安全价值和交易公平价值构成了当代商法的三大基本价值 相似文献
8.
闫秋霞 《太原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2,(1)
鲁迅先生终生都在守持的“个性主义”之所以在不同的时期被衍义出不同的内涵 ,实质是对个体本位与群体本位孰为本末的不同理解。本文试图通过梳理鲁迅“个性主义”的历史遭际 ,分析其评价的立场、思维 ,说明对鲁迅的曲解。 相似文献
9.
生态伦理观主张将人类道德关怀和调节的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动植物、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其影响,有学者提出法律本位应当向生态本位转变的观点。在分析法律生态本位观念可能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及其具体实施的不可行性和不现实性后,提出应当继续倡扬法律的社会权利本位观念,并吸纳生态伦理观的合理成分,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相似文献
10.
刘增合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3):97-109
随着西方理财新知东播中土,西方财税知识体系,尤为清季各界人士所熟知.为解决国内税制弊端,清季朝野各方积极移植西方税制,将划分国家税、地方税作为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筹备预算制度的要政加以推行.在国内固有制度与外来新制难以衔接的背景下,时人划分两税的学理资源,几乎大部分取法于日本、欧美等国.两税划分的过程中,由于对西式税制学理认知角度差异以及固守本省利益的需要,中央与各省在两税划分标准、税制分级等问题上,显然各有所宗.分税言论的歧异,隐隐显示出改革税制与固守本位的矛盾心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