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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演进中的香港法启示录--关于比较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静琳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0(1):62-67
香港成功地移植和吸收了外来法,并在此基础上融会中西,使之本地化,形成为独特的具有普通法传统的香港法。以比较法的视角考察香港法的演变,从文化层面上梳理香港法原理,其意义在于:超越法域,以更宽的视野,通过认识、比较、选择和借鉴,构建并完善中国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2.
罗剑雯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3):104-110
欧盟民商事管辖权是欧盟民事诉讼法的核心问题。该文通过对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概括出欧盟民商事管辖权的三大特征,即它是介于“国际管辖权”与“区际管辖权”之间的特殊性质的管辖权,是司法管辖权,是广义的民商事管辖权。 相似文献
3.
车丕照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4):1-8
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问题不仅包括对法律事实的识别,也包括对相关的范畴和判断(法律理论)的识别。首先,国际经济法是一个"跨部门法",包含不同的"法域",因此存在法域的识别问题;第二,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十分庞杂的规则体系,而我们每个人的认知能力又十分有限,所以需要注意对法律关系的识别;第三,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年轻的法律部门和学科,理论的不成熟经常引发出似是而非的判断,这就要求我们十分注意概念的识别。要做好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工作,一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二要坚持分析的方法,三要注意考察国外的经验。 相似文献
4.
马新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4)
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法律化和在香港的实现形式,其理论基础是邓小平理论。香港基本法以其本身的性质和特殊地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即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把大陆内地的社会主义法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域有机连接起来,使其统一于中国的一元法律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5.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它是在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人民进行民事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或者说是在一国内部的跨区域民事交往中产生的。世界上许多国家,诸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都存在区际法律冲突现象。〔1〕随着中国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即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以及日后台湾与大陆实现统一,最终可能出现“一国两制四法”的局面,使中国成为多法域的国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陆与香港、澳门和台湾之间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相互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其中势必包括收养方面的法律冲突。而香港与大陆在收养方面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又具有典型性和先行性。因此,本文全面透析了两地在收养实质要件、形式要件以及收养效力等方面存在的种种法律冲突现象,并就解决冲突问题的原则、方式和途径等提出了自己的设想。解决好中国大陆与香港的区际收养法律冲突,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地人民的民事交往,而且有利于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儿童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为解决大陆与澳门、台湾的区际收养法律冲突提供范式 相似文献
6.
朱时敏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2(3):7-10
“三农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从法治社会角度而言“三农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法问题。社会法是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公、私法相融合特点的第三法域。私法仅就农民利益问题寻求救济,而国家行为对市民社会亦难以作为,故“三农问题”由于牵涉到社会整体利益,应归于第三法域———社会法调整范畴,文章以社会法视角,从降低农业人口、农村城市化和农民教育三方面,审视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相似文献
7.
梁洪行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6(3):271-275
累犯的法域条件,是指行为人所受到的外国刑罚处罚能否作为构成累犯的前罪条件问题,在我国"一国两制"条件下,还应包括行为人所受到的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刑罚处罚能否作为大陆地区累犯构成的前罪条件问题。我国刑事立法上应有限度承认行为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所受刑罚处罚的效力,使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受过的刑罚处罚能成为我国累犯构成之前罪条件;在承认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受过的刑罚处罚时,应将该前罪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所受之刑罚和我国大陆地区对该前罪所判之刑罚看作一个连续的整体。 相似文献
8.
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有独立的管辖权规则;英格兰存在两套独立的、差别颇大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除成文法外,英格兰还存在大量有关确定民商事管辖权的判例;英格兰普通法民商事管辖权具有过分性,英格兰法院的普通法管辖权取决于传票的送达,而传票的送达可基于被告在管辖区内的出现。在“惯常居所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中止诉讼和禁诉命令、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例法制度方面,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可为我国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9.
刘筱琳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1)
“一国两制”已从理论的构思即将跨入社会实践阶段.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成立后,我国将出现一崭新的法律现象——“一国两法”。那么在一个主权国家之内,如果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区域,而这些不同法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交往,这就产生了这种跨区域的民事法律关系受哪一区域的法律调整的问题。这种法律上的矛盾和抵触状态,法律上称之为“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10.
徐静琳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在“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域,由不同性质的法制和不同传统的法系并存的多法域格局成为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中国法制的一大特色。与联邦制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相比,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更具复杂性。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国际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是目前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可行办法。香港基本法是确立我国区际法律冲突原则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