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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知—删除"规则的法律条文并没有赋予平台自治的空间,但是平台自治的需求已经"凸显".免责条款理论表面上能保障平台自治,但是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归责条款理论是我国的通说,其扼杀了平台自治的空间,司法实践对此虽有调和,但是难以济事.我国的"通知—删除"规则系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其在性质上仅仅是行为标准.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违反"通知—删除"规则的情形并非侵权的充分条件.事实上,这一行为标准的违反在侵权法上的意义仅仅作为主观过错的证据,电商平台可以反证其不具有过错.司法实践中亦有区别对待"通知—删除"规则的违反和侵权之认定的做法.明晰此点方可保障平台自治,同时亦实现电商平台对用户监管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信息社会的本质是能够产生个人信息法律关系,信息流是解构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关键,也是个人信息法律关系产生的直接动力.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主流构造分别以信息自决、隐私和人格权益为基础,其中,国家利益成为个人信息法律关系构造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三种构造模式分别体现出个人与企业,个人与国家,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由于利益平衡体现出的幸存者偏差效应,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构造以主体场域信息自治为中心,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原有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科学修正,但事前保护缺位与事后救济程序失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随着网络服务提供者完成角色转型和技术升级,其作为网络侵权风险的控制者和参与者,有必要且有能力承担未通知阶段的主动预防义务和已通知阶段的证明材料审查义务,以弥补著作权保护和用户利益保护的漏洞。双重注意义务应分别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危险的预期和控制能力以及材料审查能力相适应。未通知阶段之注意义务以技术措施为主要履行方式,其注意标准的认定应综合考量技术水平、服务类型、内容介入程度、是否直接获取收益等要素,未尽该注意义务仅为过错认定的考量因素而非唯一标准,并不必然导致侵权责任。已通知阶段之注意义务仅限于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质审查,尽到此注意义务的,可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相对于应试教育和社会化教育而言,素质教育是大学最本质意义上的教育。从教育是学生主体自身的教育看,素质教育是学生主体本位教育。正是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性存在,才产生了教师主体性的教育活动。所以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而是一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教育主体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看,素质教育是学生主体本位教育。作为社会主体的人,都有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正是主体自身这种发展自我的内在要求,构成了其不断成长的内在动力。教育功能的发挥,只有走全面开发受教育主体素质之路,才能事半功倍、业绩卓然。但教育功能的发挥主要不是通过教育者的教育过程和手段来实现的,而是主要通过受教育主体自身的艰苦努力来实现的。所以受教育者主体的确立,就显得特别重要。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在推动人类社会智能化变革的同时,其不确定性(自动性)所衍生的侵害人类法益的刑事风险是亟待认真对待的"真问题",绝非凭空臆造、危言耸听的"伪问题".对人工智能体被滥用于实施犯罪的刑事风险,应根据现有刑事归责原理,按照具体行为方式以及主观罪过形式,分别追究人工智能体背后的算法设计者、产品制造者与使用者(管理者)故意或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对人工智能体脱离人类控制侵害法益的刑事风险,赋予人工智能体以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肯定论归责方案,存在持论依据及论证路径方面的诸多误区.以刑罚规制人工智能体刑事风险缺乏适宜性,应当借鉴"科技社会防卫论",通过建构保安处分机制,由司法机关在参考专业技术意见的基础上,对严重侵害人类利益的人工智能体适用以技术性危险消除措施为内容的对物保安处分,回避以刑罚规制人工智能体刑事风险必须具备可非难性的局限,进而为人工智能的发展预留必要的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   
6.
7.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教育安全问题日渐彰显其价值和紧迫性,随着教育安全研究主体的拓展,需要突破原有研究视角的束缚;随着教育安全研究内容的丰富,呼唤构建教育安全研究的多维视角。为此,我们提出教育安全研究可供借鉴的若干视角,宏观研究视角可以从教育安全与全球化、区域或国家发展的关系来考察;中观研究视角将教育放在社会系统中来考察,主要考虑教育安全主体的拓展和教育安全多维研究视角的建立;微观研究视角从教育自身出发,考察教育自身及其内部要素的安全问题,主要涉及教育安全的元研究、教育安全问题的历史研究和边境教育研究。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网络时代的到来,文化传播的速度加快,范围扩展,文化融洽、碰撞、相互影响与渗透不可避免。文化研究作为一种高度语境化的研究活动,它要求从具体的社会、历史、政治、民族等语境出发,对特定的文学作品或文化现象做出解读。本期刊发的笔谈即是在跨文化视域下对当前的一些文化现象和文学作品的最新研究成果,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关于牛汉《悼念一棵枫树》的通行解读,不仅与作者牛汉的诗学理念相悖,也很难说清楚《悼念一棵枫树》的意义和价值之所在。将牛汉的"悼念"行为放置在现代人与大自然互为主客体的敌对性关系结构中,以文本细读的方式,可揭开牛汉"悼念一棵枫树"的现代性内涵。作为客体的大自然和枫树,实际上是以死亡的特殊方式唤醒了诗人,使诗人从单一可控的主体复活为自由生动的生命个体,因此,《悼念一棵枫树》表达的是一个被拯救了的生命向自己的拯救者发出的致敬和感谢。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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