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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由于缺乏权威的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学者们一直面临"数字经济研究缺乏数字依据"的尴尬境地。文章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布并实施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分类标准,对各省份统计年鉴的数据进行重新整理,利用熵权法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测度了我国30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分析了各省份数字经济发展的差异以及时空特征。研究发现,2009—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迅猛,各项子产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相比较而言,数字要素驱动业发展速度略低于其他三个子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区域不平衡。东中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明显优于西部地区,南方优于北方,而且区域不平衡有持续扩大趋势。 相似文献
2.
农地产权结构是搭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与宪法秩序有效链接的重要桥梁.从农地产权结构变迁的视角看,我国传统土地增值收益的国有化机制实际在很大程度上符合1982年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地租国有原则及地利共享秩序.然而,由于宪法土地条款一开始就被注入了地利分配具有倾向性的思想基因,长此以往便忽视了农民作为整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另一半宪法秩序".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国家进行了"同地同权"、赋权于"民"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宪法秩序的延续而非替代,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主要机制仍是征地补偿制度.要实现我国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享,必须回到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一元论的完整地利共享秩序中来,并遵循实质平等的要求,通过以"人的城镇化"为目标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限定、采取倾向于农村及农业发展的"土地财政"政策、打破城乡户籍二元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案,推动农民全过程参与、共享土地利益. 相似文献
3.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4):28-38
用户提供并存储在网络平台上的数据系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营业财产的一部分,网络平台经营者对其享有营业权.营业权的保护方式更类似于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非绝对权,在认定第三人获取网络平台的数据是否构成侵权时,需要法院基于个案对相关权利和利益进行权衡.网络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上的数据进行保护时可以采取技术控制和协议控制两种方式,但都不应逾越合理的限度.当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数据权益遭到第三人损害时,如果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应当优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救济;当两者之间不存在商业竞争关系,或者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足以救济受害者时,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给予受害者以救济. 相似文献
4.
城市需要足够的韧性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统筹规划城市韧性建设对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采用TOPSIS熵权法模型测度2011-2018年期间安徽省各地级市韧性评价值,构建韧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安徽各城市韧性演化情况.安徽16个地级市的平均韧性水平随时间呈上升趋势,暂不存在区域间城市韧性发展不平衡问题.结合韧性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安徽各城市应不断优化城市的空间结构,增强城市在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韧性水平. 相似文献
5.
6.
潘家永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0,(1):54-55
春节是中华民族集祈年、庆贺、娱乐为一体的隆重传统佳节。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有的单位因为生产任务紧等原因而安排职工坚守岗位;有的单位出于体恤职工的考虑而决定提前放假或延后上班。那么,可以用补休方式或者发慰问红包的方式代替春节加班费吗?提前放假可以扣发工资吗?劳动报酬权被侵犯时如何维权?本文将对此一一进行解答。 相似文献
7.
王战扬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90-95
宋代是官员回避制度的成熟时期。宋代回避制度对官员有着严格的限制,从官员科举入仕到任职期间的人事调动和任免等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科举回避。宋仁宗时期,科举回避制度得到发展;南宋时期,明确规定参加科举考试之人要回避在当地为官的亲属等人,而且对各地的解额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完善了回避制度;宋孝宗时正式将科举回避的规定写入省试条法之内。二是籍贯回避。宋太宗时期,下诏登记官员户籍,开始实行籍贯回避制度;宋真宗时期,针对特殊的地域状况,放松了对官员任官籍贯的限制;宋神宗时期,规定不得任用本地人为官,以免出现割据作乱的情况;南宋时期,为解决大批南迁官员的人事任用问题,重申籍贯回避制度。三是亲属回避。宋真宗时期,规定经略安抚司和监司等官,在同一个地方任官者须避亲。宋朝荐举人才时,也须回避亲属。四是同年回避。宋朝建立之初,司法案件的检查、勘验者与审判者,如果是科举同年的关系,需要回避。宋真宗时期,朝廷又规定:司法官员只须回避同年同科者,同年不同科者不在回避的范围之内;随后,又取消了既是同年又是同科及第官员互相回避的规定。五是司法回避。宋神宗时期,回避制度的范围有所扩大,实行了司法回避,南宋时期司法回避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六是同僚不和回避。宋神宗时期,同僚不和也在回避的范围之内。宋朝官员回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势力的发展,加强了中央集权,对澄清吏治和减少腐败也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到皇权和权臣的影响,其执行难以尽善尽美,也没有改变宋代吏治腐败混乱的局面。宋代官员回避制度对今天的人事任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要以史为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发挥回避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9.
论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礼斌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1)
产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权利束”,是交易制度的基础。不能把产权局限于所有权上,也不能把产权改革等同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过16年改革,产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当前进行新一轮的产权结构创新,是使国有企业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而公司制改造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核心。影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效果的两大问题,一为国家与国有股产权代表的关系,二为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产权结构的改革。 相似文献
10.
傅林辉 《东华理工学院学报》2002,21(4):164-169
李觏一生从事教育工作,尤其注重平民教育。他想要改革北宋的朝政,因为他未得机会进入仕途,所以无法实行自己的改革主张。胡适说李觏是王安石思想先驱,理由不充分。说曾巩是李觏的学生也无史料依据。关于李觏对孟子的非议,却反映了李觏对孟子的特殊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