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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儒家孝论的发生及其变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曾振宇 《文史哲》2002,(6):47-54
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 ,一种文本一经问世 ,文本作者就已丧失对它的阐释权。注重自然亲情、追求人格独立与平等的原生儒家孝论 ,自秦汉以降便走向了它自身的反面。愚忠与愚孝一同诞生 ,强调子女对父母尊长绝对无条件的顺从是秦汉之后孝论最大的特点。愚孝风气的产生 ,与建构国家意识形态的需要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因此 ,如何创造性地回归原生儒家孝论将是关系到儒家孝文化能否真正走向世界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3.
传统的中国家庭孕育于华夏民族独特的生存土壤和文化环境,因而家庭伦理呈现出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鲜明特征。首先,传统中国人以家族生活为活动范围,家族至上的群体意识成为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精神。其次,在等级服从的家长制家庭中,家内人际关系以与父的亲疏远近而依次排序,形成等级差序的人际格局。第三,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机制,为移孝作忠在政治生活中的实现提供了社会结构的可能。最后,传统家庭伦理价值目标以“齐家”为本,因此,价值判断具有严格同一化倾向。  相似文献   
4.
"家""国"关联是理解"差序格局"宏观建构的关键,"家""国"之间"移孝作忠"的伦理设计并不能消解"化家为国"的潜在紧张性,直至宋代科举制的完全确立才标志着绅权与皇权相联结的"家""国"同构真正得以确立起来,但"移孝作忠"的伦理形式背后却是绅权依附于皇权的利益共享机制。其中,"家"之诸子均分制与"国"之嫡长子继承制表面上并不一致,实质上却对巩固皇权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此中也正暗含了"外儒内法"的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5.
"孝"是儒家所倡导的一个德目,爱敬构成了孝之为孝的内在性支撑,是其所包含的内在德性.爱敬之德根植于人之天性,故可成为政教之基始.从内在德性培养以及德性的生发功能上来讲,"移孝作忠"是成其为可能的,因为当人心由事亲之极而内在生发出事君治事之敬时,这是一种内在德性的自我发用,内在德性给自己立下了法则,要求自己去做合理、正确的事情,因而保持了"孝"与"忠"在内涵和实践上的不断裂.  相似文献   
6.
<正>无论与过去比,还是与国外比,我国军人独子化都堪称特色。独苗参军之后,双亲成了"留守父母";若独苗参战牺牲,双亲又沦为"失独父母"。常言道,好战必亡,忘战必危。孝养难题若不解决,轻则扰乱军心民心,重则削弱军队战力,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加快我军政略创新步伐,礼法合治,双管齐下,在巩固官兵生死之交之余,夯实国家与军人的生死之交。  相似文献   
7.
钟纯 《唐都学刊》2023,(1):49-55
“士孝”是儒家知识分子所尽孝道的道德伦理要求与义务。就《孝经》而言,儒家的孝道思想体系是有次第、层级的。对比天子、诸侯、卿大夫、庶人孝的内容,“士孝”具有独特的伦理意义。在“善事父母”方面,“士孝”具有普遍的赡养义务,对双亲具备爱、敬、顺等特殊情感;在“为教以孝”方面,“士孝”不仅要协调内在的家庭、家族和睦关系,更要将“孝”的内容外推于社会、国家,从而实现“移孝作忠”的政治转型。在文化、价值多元的当代,我们应借鉴中国古代“士孝”的伦理意涵,为当今社会新型家风建设提供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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