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1篇
  免费   1篇
管理学   15篇
劳动科学   12篇
人才学   2篇
人口学   1篇
丛书文集   14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35篇
社会学   2篇
  2024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6篇
  2014年   16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5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5篇
  2007年   2篇
  2005年   2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1篇
  1994年   1篇
  199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8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立足于我国实施行政诉讼法一年来的客观现实,从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行政审判饥哭及律师等多个角度具体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作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及行政诉讼的基本理论,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我国采用非诉行政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方式,实践中必然带来司法中立形象受损、不利于相对人利益的保护、责任主体不明、不利于行政权的司法监督、行政效率受损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众多实践问题的背后,则是理论上的严重冲突.根据行政执行的性质,在立法层面,非诉行政执行改革应当使行政执行从行政诉讼法中分离出来,通过类似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专门行政执行法予以规范,成立专门的行政执行机构,严格地遵循法律程序履行职责.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7,(1):203-211
"一带一路"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然而,小额旅游纠纷频发,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影响旅游消费者体验,阻碍中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相比诉讼,非诉纠纷解决(ADR)机制能够及时、高效、低廉地解决旅游纠纷。中国旅游业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相关网络平台尚未完全建立,各纠纷解决方式之间衔接性差、耦合性不强,加之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难以圆满解决旅游纠纷。故应加强旅游纠纷ADR方式间的耦合性;完善现有网络平台功能,构建旅游消费者中心网络,形成全国性旅游纠纷ADR网络机制;完善旅游纠纷ADR机制所依据的法律规则,细化航班延误规定,将定制旅游合同纳入《旅游法》;完善旅游纠纷ADR机构及其人员须遵守的原则和规则。  相似文献   
4.
正《规定》出台的背景随着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据统计,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例如,工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该规定的推出,让不少符合条件的人看到了维权的希望。然而,对于那些没有明确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在作业中受伤后因索赔困难导致家庭陷入绝境的状况仍难改观。木工装霓虹灯遭电击致残  相似文献   
6.
程琳 《理论界》2013,(2):111-113
我国农村土地纠纷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现有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如和解、调解及仲裁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甚至突显了其相对于诉讼方式的优越之处。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各行其道、有失协调的不足之处。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对现有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整合和优化,并使之互相补充,从而促成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构建。  相似文献   
7.
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现有的立法模式可以概括为“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行政强制执行为辅”。其主要价值是确立和强化了司法权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介入程度。在对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正当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分散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分离审查主体和执行主体、增强对间接强制执行的监督等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8.
法律设定非诉行政执行期限的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非诉执行期限属于义务型期限,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丧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权利,逾期提出申请属于程序违法。程序违法的性质和非诉行政执行中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不一致,决定了行政机关不因逾期申请而免除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法律义务。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所指向的客体是公共利益,将"不予受理"作为行政机关逾期申请的法律后果,不仅没有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机关起到任何惩罚效果,反而进一步损害了公共利益。为兼顾公共利益和惩罚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行为,法院可以在受理行政机关逾期提出申请的同时,采取将行政机关逾期情况予以公告、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构建将行政机关责任作为不利法律后果客体的制度设计,还能够一并解决行政机关在非诉行政执行期限届满后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作为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对国家政治权力配置的顶层设计蕴含着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深厚法理,但因缺乏具体法律层面的配套衔接规定,致使宪法的相关条款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当前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以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特别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基点构建检察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体系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10.
自我国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制度确立后。此类、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但执行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明显偏低,应该说,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与框架内,引入委托执行制度则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将根据相关案件的执行和调查研究,对非诉行政案件委托执行的模式进行大胆的构建尝试,提出初步的框架与思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