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25篇
  免费   7篇
  国内免费   4篇
管理学   48篇
民族学   3篇
人才学   6篇
丛书文集   76篇
理论方法论   16篇
综合类   169篇
社会学   17篇
统计学   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3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4篇
  2020年   6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2篇
  2017年   7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9篇
  2014年   13篇
  2013年   15篇
  2012年   22篇
  2011年   27篇
  2010年   26篇
  2009年   37篇
  2008年   26篇
  2007年   18篇
  2006年   28篇
  2005年   17篇
  2004年   20篇
  2003年   15篇
  2002年   5篇
  2001年   12篇
  2000年   3篇
  1999年   3篇
  1998年   2篇
  1996年   1篇
  1994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3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不作为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拒不说明其来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从证据方面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第252条以及《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03条虽然对作为的执行进行了规定,但不作为行为的执行规定却有所缺位。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类型化的分析方法,拟对禁止探视、停止排污、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等不同类型的不作为请求权进行体系化梳理,并针对具体情形构建与之匹配的执行方法。主张对违反不作为义务原则上采取拘留、管制、处罚金等间接强制方法,并辅以除去债务人行为之结果及通知有关机关协助的直接强制方法。探讨了在不作为请求权的强制方法体系里引入事先预防性强制方法和持续性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国外立法例对侵权法中作为义务的规制模式不尽相同,中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理论界对作为义务的研究在结合中国司法实践方面略显不足。对于侵权法中作为义务的探究,应当将国外立法例、中国理论界的研究成果与司法实践情况结合起来。中国侵权法中作为义务的设计应当遵循如下思路:无须在一般条款中明确作为义务;合同约定不应成为侵权法中作为义务的来源;不应当规定一般救助义务;作为义务来源应当具有层级性,且该层级性应当以重塑安全保障义务为中心。  相似文献   
4.
既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财物的暂时性限制,那么它就对公民具有某种损害性,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应当谨慎采取,在理论上也应该进一步厘清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存在的违法变异形态.如果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违反了比例原则,则应认定为滥用职权;如果行政机关不积极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变相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5.
不作为犯的归责问题最早是在因果关系的名义下研究的,但对于"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这一命题本身来说存在不少争议。不作为犯的所谓"因果关系"实应为"条件关系",属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其研究目的在于为不作为犯在客观面的归责奠定基础。具体来说,这一问题需要从以实质的作为义务为核心构建的"不作为犯之实行行为"和"作为义务之欠履行与危害结果的发生"之间的条件关系以及以违反义务的关联性为判断基础的"不作为犯实行行为之危险的现实化"等三个方面来考虑,且其结论必须考虑公众的刑法认同感。  相似文献   
6.
行政主体负有防止危险的责任.如果行政主体履行这一责任时存在不作为,导致损害发生,行政主体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行政主体究竟应承担多大的国家赔偿责任、真正的危险制造者是否可以逃避民事赔偿责任、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是否存在赔偿责任的分配等问题,需要从国家赔偿的功能和危险防止责任的性质角度进行透视,还需要从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的关系上给予厘清.那种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偿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应允许受害人在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进行选择.如果行政主体承担了全部责任,则应承认行政主体向危险制造者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相当薄弱。中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使这一理论问题凸显出来。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其作用的对象广泛,比具体行政不作为更具有危害性,应将抽象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侵权行为的范畴,对其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8.
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但是由于不作为存在结构上与作为有较大差异,使得对其行为性历来争论不休。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人格行为论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不作为之行为性进行论证,但是都存在缺陷。对不作为行为性的研究应在具体的犯罪构成体系之中进行,而不应当脱离具体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抽象的探讨。就我国犯罪构成体系而言,不作为行为性判断应经历一个从实然判断到应然判断的过程,是一个将存在论与价值论相结合的判断过程。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未有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明确、集中立法,这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不作为侵权案.为解决这一困境,文章在介绍德国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先进做法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确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三点建议,即设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拓展作为义务的范围及丰富责任承担的方式.  相似文献   
10.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关于作为义务的来源问题,我国理论界向来存在争议。通过对海峡两岸作为义务之根据的比较与分析,可以看到在我国不作为犯的义务根据有四种:法律明文观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