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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5,(15)
现代企业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研究高盛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得失,认识华尔街最成功的投行在企业内部管理上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我们认识高盛这一百年老店取得成功的致胜法宝,以为我国企业的管理与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企业一直在增强员工责任感与升职之间力求寻找一个平衡点,以使他们能够有良好的职业发展施展自己的才华,同时鼓励他们继续为企业效力。——玛格丽·温斯顿初入职场这个全新的领域,作为新员工会觉得工作会充满了挑战和新鲜感。但仅仅过了一两年后,作为上级的你就会发现他们对于工作已是驾轻就熟,而且有大把的空余时间。在你看来,这个时候在员工的职业生涯中,刚好是给他升职,又能增强企业责任感的大好良机。或许你会觉得,此时员工仅仅需要更多的责任感来激发内心原有的进取心,特别是认为他的智慧之门尚未打开。 相似文献
3.
4.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1):33-43
《法释[2017]16号》第15条规定的强制分配要件不完整、不准确且过于抽象,应予完善与细化。(1)前提:《民法典》第206条明确市场主体有"发展权利",强制公司分配除符合《公司法》第166条,还需有自由现金,以维护公司持续经营发展。(2)主体:上市公司股东亦有不退出公司前提下获取救济的权利,但应设一定限制,避免手段与保护利益间的失衡。股东对公司负有债务不影响其利润分配权,公司可依《民法典》第568条主张抵销。(3)行为与后果:依据《民法典》第132条,将滥用"股东权利"解释为"股东可支配的权利",涵盖股东自任董事、高管滥用管理职权情形;侵害公司财产权需与不分配、象征性分配结合,以别于普通侵权行为。公司累积巨额利润或长期不分配,违反《民法典》第76条规定的公司目的。大股东仍拒绝分配属滥用表决权,且为不当阻止抽象利润分配请求权向完整权转化,可类推《民法典》第159条,视为股东请求分配的条件已成就,小股东受有实际损失。(4)前置程序:为维护公司自治及股东团结,避免持续依赖强制分配,股东须穷尽内部救济。小股东往往只关心分配,与大股东分歧严重,应适用《法释[2019]7号》第5条,注重调解。《公司法》修订时应引入强制分配,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6.
公司诉讼除对其整体融资规模与资本结构造成影响外,同时还会对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分布造成影响。本文以2008—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发现:对于发生法律诉讼的上市公司,其更倾向于利用子公司进行债务融资;随着母子公司地理距离的不同,公司诉讼与集团子公司债务分布之间的关系也存在明显差异,公司诉讼情境下所采取的子公司债务分布策略,是出于对母子公司代理成本与风险分散及制度套利收益的权衡结果。本研究为理解公司诉讼情况下企业集团的财务政策选择及其融资行为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7.
伴随世界范围内"一股一权"的弱化以及投融资多元需求的上升,类别股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得不回应的一个基本制度问题。兼具股权、债权双重特征的类别股在丰富投资者选择空间的同时,也为融资人提供了实现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工具,其在国际证券市场独角兽企业的争夺中亦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我国至今仍未能建立起体系化的类别股制度,虽然证券监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总体而言仍比较零散,制度的核心要素未得到充分体现。未来类别股制度改革应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投资者、融资者以及公司债权人的权利义务,构建一体化的类别股制度。 相似文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