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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者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是做人的最基本准则。“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爱别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们。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幼的淳厚民凤,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此,全国掀起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热潮,让老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他们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相似文献   
2.
<正>"萨"又叫"萨岁",即始祖母,她是侗族宗教信仰中至高无上的神。她的作用就是对内掌管生死祸福,消除灾难,对外驱妖逐邪,保境安民。侗族由于对"萨"的尊崇、衍生出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形成人们尊老爱幼、勤劳节俭、诚实善  相似文献   
3.
为了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与新农村建设的融合中真正收到成效,江西省余江县委、县政府于2008年初提出了"创建新农村、新家庭婚育文明县"的目标,旨在通过多元结合,施惠为民,用5年的时间使70%以上的村(居)委会实现"三好三无”:即节育措施落实好,无政策外生育现象;村民自治开展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好,无性别选择现象。在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计划生育、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男女平等、移风易俗的婚育文明示范户。  相似文献   
4.
不敢善良     
《决策探索》2009,(5):84-84
根据传说,我们这里一向有着敬老尊贤、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以及雷锋精神的良好风气,在种种高尚品质不断被提起的时候,忽然有报纸报道了这么一件事:某位75岁的老人自公交车下来的时候摔倒在地,没有人上前搀扶。这位老人神明不衰,马上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和你们没关系!”然后才昏过去。众人惊讶之余如释重负,纷纷援手之,最终无事。  相似文献   
5.
漠北 《老人天地》2010,(1):10-11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可是在辽宁省鞍山市农村却有一对亲兄弟,竟然通过”抓阉”这种方式来“分配”父母的“归属”问题——谁养爹谁养娘.一切由”阄”定!愤怒的老人将两个不肖之子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导刊》2009,(11):42-43
3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回民小学开展“咏经典学孝道”比赛活动。学生们在一起朗读《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让学生从中感受传统文化的丰富底蕴,教育他们要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相似文献   
7.
杨旭 《社区》2012,(27):54-55
“以邻为善、以邻为伴、以德为邻、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贫病相扶、尊老爱幼”,这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宁夏路街道龙潭路社区近年来大力弘扬的睦邻文化。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倡导社区睦邻新风,拓展睦邻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和文明水平,“孝悌龙潭”展现了一种别样的社区文化。  相似文献   
8.
《社区》2009,(15):8-9
做公益不难,我们日常注意遵守社会公德,比如尊老爱幼.节约用水.爱护公物等等.这些也都是公益精神的体现。同时,我们还可以“开发”出一些有意思的公益小事来做。  相似文献   
9.
张洪仙 《社区》2015,(10):45-45
成为—名专职的社区工作者,转眼间已有五个年头。在这五年里,我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了许多有关邻里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帮困扶贫等方面的好人好事:但是在这里,我最想讴歌的却是一支由五个人组成的社区疏通队,他们没有华丽的工作服,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没有令人咋舌的工资,甚至没有专用的工作用具,他们是被人们常常忽略的小角色。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这种义务几乎是无条件的。无论父母是否履行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只有在有遗弃或虐待子女的犯罪时,才不能享受赡养的权利。这与我国既尊老又爱幼的家庭美德不相符合,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符合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相互性原则,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成年子女有权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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