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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法系公司法极为看重公司资本的功能,在传统观念看来,公司资本既是公司成立和存续的要件,也是公司股东取得股权的对价,还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然而,公司资本在公司实际运行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不可能凭借公司资本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更不可能依赖公司资本保障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13年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富有成效,但新的规则对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不仅如此,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并未触及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制度仍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2.
3.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1):33-43
《法释[2017]16号》第15条规定的强制分配要件不完整、不准确且过于抽象,应予完善与细化。(1)前提:《民法典》第206条明确市场主体有"发展权利",强制公司分配除符合《公司法》第166条,还需有自由现金,以维护公司持续经营发展。(2)主体:上市公司股东亦有不退出公司前提下获取救济的权利,但应设一定限制,避免手段与保护利益间的失衡。股东对公司负有债务不影响其利润分配权,公司可依《民法典》第568条主张抵销。(3)行为与后果:依据《民法典》第132条,将滥用"股东权利"解释为"股东可支配的权利",涵盖股东自任董事、高管滥用管理职权情形;侵害公司财产权需与不分配、象征性分配结合,以别于普通侵权行为。公司累积巨额利润或长期不分配,违反《民法典》第76条规定的公司目的。大股东仍拒绝分配属滥用表决权,且为不当阻止抽象利润分配请求权向完整权转化,可类推《民法典》第159条,视为股东请求分配的条件已成就,小股东受有实际损失。(4)前置程序:为维护公司自治及股东团结,避免持续依赖强制分配,股东须穷尽内部救济。小股东往往只关心分配,与大股东分歧严重,应适用《法释[2019]7号》第5条,注重调解。《公司法》修订时应引入强制分配,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0-87
在合作社法新修订背景下,定义社员资格制度,通过比较选择开放社员制与封闭社员制,对中国合作社社员资格制度进行界定,并对新老社员博弈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合作社实行较为开放的社员资格制度,合作社可设置入社"一级门槛"增加社员的归属感和参与感,设置入社"二级门槛"可解决产权稀释问题。对于较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相对成熟的区域,可加设"二级门槛";对于欠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的区域,可降低"一级门槛",不设"二级门槛"。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社员资格制度有助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5.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2015,(1):2
11月30日,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省保健品化妆品协会联合承办的"安徽省食品安全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合肥完美收官。本次研修班为期三天,得到了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食药监局人事处处长赵良驷为研修班开班致辞。来自全省范围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此次课程的研修和讨论。 相似文献
6.
7.
审计委托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司治理的框架 公司治理是一套既是制度上的,也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以确保公司那些具有自利倾向的控制者(制定决策决定公司如何运营)从公司所有者(资本提供者)利益最大化出发,忠于职守与责任,对公司的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机制. 相似文献
8.
围绕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人们提出了许多方案。这些方案的实施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治理及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公司法必须从建立系统的小股东利益保护法律制度、包括约束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机关更迭衔接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放宽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条件三个方面予以完善,才能应对挑战和保障国有股减持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9.
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的冷漠,逐渐让资助者寒心。8月22日楚天都市报一篇题为"湖北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资格"的报道在各大门户网站成为新闻排行榜的NO1,引起网民们的热烈争论。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