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42篇
  免费   4篇
  国内免费   2篇
管理学   72篇
劳动科学   5篇
人才学   6篇
人口学   2篇
丛书文集   102篇
理论方法论   10篇
综合类   136篇
社会学   9篇
统计学   6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0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2篇
  2017年   4篇
  2016年   7篇
  2015年   11篇
  2014年   41篇
  2013年   12篇
  2012年   20篇
  2011年   12篇
  2010年   14篇
  2009年   25篇
  2008年   36篇
  2007年   24篇
  2006年   15篇
  2005年   21篇
  2004年   23篇
  2003年   10篇
  2002年   13篇
  2001年   24篇
  2000年   7篇
  1999年   2篇
  1998年   2篇
  199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4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2.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做出行政行为,包括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对于前者,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没有裁量、选择的余地;对于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对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和程序等进行自由选择、自行斟酌。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正确行使行政职权的前提,是整个政府行政的核心,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可以说,正确行使和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做到依法行政的关键。如何正确行使和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一直是行政法学界关注的热点和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基础、行政自由裁量权错位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以及在统计执法中怎样才能做到正确地行使和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做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阐明代位求偿权的涵义。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法律关于代位求偿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内学者对代位求偿权行使条件的理解,比较借鉴英国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所确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条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4.
刑法视域下警察防卫权正当行使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警察防卫权是警察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刑法上的性质应被界定为阻却行为违法性及排除行为犯罪性的法令行为,与表面行为类似的正当防卫存在明显差异。人民警察在实施这种作为行政职权的防卫权时,应当 恪守迫不得已原则、严格比例原则以及损害规避原则,审慎冷静地遵循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等行使条件,谨防不当防卫行为的发生,从而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人权的平衡协调。不当行使警察 防卫权的行为一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应犯罪之构成要件时,即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判罚。  相似文献   
5.
对于利益主体来讲,一般情况下,利益归属于谁,就由谁代表、谁行使;在某些情况下,利益却由利益归属主体以外的他人代表、他人行使。这就是实践中利益归属主体、利益代表主体和利益行使主体三者"一致"与"分离"的现象。利益归属主体、利益代表主体和利益行使主体三者的"分离"现象更是公共利益主体的常态。与此相适应,不管是个体利益还是公共利益,利益主体都可以划分为利益归属主体、利益代表主体、利益行使主体。这种分类法不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可以运用到行政公益诉讼中检验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特定公民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6.
张加龙 《领导文萃》2012,(24):80-83
联合国是权威的国际组织,也是大国利益的角逐场,安理会5大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则是大国间相互较量、相互制衡的工具。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使用问题上,中国是相当谨慎的,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原则性极强,可以说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树立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事实上,《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否决权"一说,但其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这样说来,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会使一个议案无法通过,这就是"大国一致"规则。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我与丈夫现年均为71岁。我们唯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后,经过多年打拼与儿媳3年前在城里按揭购买了一处房屋。由于我们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收入几乎为零,不得不于去年年底,退掉租住的房屋,搬过去与他们共同居住。可因为儿子和儿媳的工作、还贷、养儿等压力较大,尤其是儿媳甚至不时故意刁难。近日,儿子、儿媳再次与我们发生争执后,儿媳以房屋系他们所购,我们并未出资,其有权决定让谁居住为由,逼迫我们搬离。儿子则置之不理。请问:儿媳的理由  相似文献   
8.
张立锋  邵艳梅 《河北学刊》2007,27(4):176-178
合同法定解除权成立后,权利人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行使这一权利。合同法定解除由权利人以意思表示通知对方的方式行使法定解除权,针对目前在法定解除权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与此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先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行使方式与效果、先诉抗辩权的消灭等问题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