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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和实施,对高空抛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界定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但这一制度在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的设计上都存在着不足。本文从高空抛物行为的本质属性出发,探索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法律规范,明晰法律责任,从而建立相应权利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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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任美国总统克林顿曾幽默地说:航空母舰是国际政治的笔尖。他没有说出来的一句话是,这支用航母做的政治笔尖,是专门用来书写美国意志的。1956年8月22日,一架美国海军最新型的PMQ4—1型电子侦察机,在长江口外擦着中国领海线时进时出,飞着S形路线。在海峡两岸战事频仍,无法判定飞机来自何方,且该机又拒不接受警告的情况下,空四军军长高厚良果断命令执行飞行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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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全球鹰”无人侦察机正在被部署到亚太地区,这种世界上最先进的战略无人侦察机将在亚太编织起一个庞大的空中监视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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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殷舟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102-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1254条“高空抛物规则”吸收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第87条“补偿责任”规则的同时,又以增加建筑物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与公安等机关介入条款,对原有的高空抛物规则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实际上放弃了先前《侵权责任法》在高空抛物问题上的强调救济功能的立场,转而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更大化以及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平衡实现。基于此,高空抛物规则的适用要点也需要根据其价值意蕴的改变而获重塑:明确补充责任在先、补偿责任在后的责任担当次序,同时拓展“补偿责任”规则细化的空间,并明确公安机关为解决民事纠纷介入调查与实施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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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254条实质性变动之一为增设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侵权责任,物业企业作为建筑物管理人中典型代表,对其增加必要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可促成物业企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内外联防的监督体系。但高空抛坠物致害事件有其特殊之处,在适用规则时不应忽视审查抛坠物来源、致害物致损形式等内容,梳理责任主体在认定上可能存在的复杂情况,严格以规则第一款致害情形的出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侵权责任适用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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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中的高空抛物责任条款立法已经突破了中国赔偿法教义学的框架,具有一定的法政策性,是法教义和法政策的融合.从法教义上来看,该条文中的教义内容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并不全面,缺乏对建筑物所有权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在适用中会受到教义冲突的挑战.从法政策内容来看,高空抛物责任基于法政策目的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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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承认“51区”的存在2013年8月15日,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国家安全档案馆公布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一份解密资料。这份资料显示,充满神秘色彩的“51区”的确存在,只不过它不是外界想象的那是外星人的降落地点,而是美国秘密武器的实验场,还曾是冷战时期U-2侦察机的试验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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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田 《淄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49-51
随着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高楼大厦快速崛起,高层建筑之下低层空间人流物流日益增多,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虽然《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有了初步规定,但在法理基础和归责原则上仍需进一步探讨。目前尚无一种较完备的理论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进行解释和规制,我们只能采取按份责任的方式,辅以商业保险等手段保护相关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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