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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兆虹 《唐都学刊》2012,28(3):41-46
《白鹿原》是广受读者和评论家热捧的小说。探讨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深刻反思是该书的新突破,文学叙事理念的回归使其具有阅读吸引力,中西方文化思潮相交融的背景使其具有较高的艺术品味和审美价值;出版体制的变革、文学消费观念的变化,文学商业化突出,使具有雅俗共赏特点的《白鹿原》获得读者共鸣。茅盾文学奖等奖项的获得、文学评论家的好评、现代传媒的介入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以上综合因素是《白鹿原》20年来经久不衰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2.
畅销书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图书现象 ,它具有商业性、文化性、新潮性及新闻性等多层面特点 ,并在仪表上要求创新和完美 ,在文化趣味与需求上与广大受众相契合。一本书畅销还必须发挥营销学的作用 ,“体验式互动”是一种很好的促销方式。  相似文献   
3.
从影视本体研究看文学与影视联姻的必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学与影视既相互影响又相对独立.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作家参与到影视创作中来,学术界有学者反对文学与影视联姻,认为两者相连是一种相互伤害.但是从影视与文学两者所走过的道路,从影视本体性质进行严肃地考察,所有的一切都在昭示我们影视与文学的联姻实属必然.  相似文献   
4.
书画作品与经济的关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展开和进化的,到了商业经济时代,书画作品的经济性更加明显和突出。书画作品的经济目的不仅影响着消费者的投资观念,而且左右着以书画作品经营为主的中介者,同样也在各个方面影响着书画作品的创作者书画家。本文基于书画市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书画生产者、书画中间商和书画消费者,以书画作品的市场为基础来论述书画作品的商品性。  相似文献   
5.
从近年来一批电影学研究者,特别是米莲姆·汉森、李欧梵、张英进、张真等人对本雅明理论的援引和借鉴中,我们可以发现,本雅明有关电影和大众文化的论述对现代电影理论有着相当的渗透性。本雅明理论对现代电影理论的确有着极为重要的当下意义,目前我们对其发掘还远远不够。同时本雅明也有他个人的和所处时代的局限性。将本雅明对现代电影理论的贡献进行一番梳理,并对其言说中的矛盾之处做出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去思考应如何结合当前具体语境进一步超越本雅明,从而为拓展当下电影研究的视野提供一种参照。本雅明从学理上强调了电影的商品属性,将商品性上升到电影的本体层面作出认识,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同巴赞和克拉考尔的经典电影理论的对抗;本雅明所提出的“废墟”主题在后现代影像文本中的集中呈现体现了本雅明对现代文化、现代电影理论的超前预见。本雅明虽主张电影的商品化,但他反对资本对电影的控制,因此他推荐明显同电影的商品性相抵牾的前苏联电影经验,这就形成了本雅明电影商品化理论中的悖论。电影既然作为商品,就避免不了被资本所控制,但电影创作又不同于普通的商品生产,它是由编剧、导演、摄影师和演员等诸多方面的人员共同参与的一项复杂的精神性劳动,资本控制不了每一个具有能动性的电影生产者个体的精神,这就为电影生产者冲破资本的控制、挑战商品拜物教意识形态提供了多种可能。因此,电影的政治功能可以通过进步的电影人在电影商业机制内部得以体现。另外,本雅明虽然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电影等大众文化的崛起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精英知识分子身份的固有规定性,又使本雅明的言说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对由此产生的消解意义、碎片化、平面化等文化现象的焦虑,这反映了本雅明对大众文化态度的游移。在全球化、多元化的当下语境中,本雅明曾经面临的精英与大众、高雅与通俗等严格的二元对立已经基本被超越,东方文化的崛起为我们走出本雅明曾经面临的困境提供了一种途径,中国文化中的庄、禅哲学完全可以为解决本雅明乃至西方后现代理论家们无法解决的文化难题提供一种参照。  相似文献   
6.
伴随数字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版权法的传统理论和规则在互联网环境下面临着传播技术自身结构引生的悖离式障碍。版权法应以协调多元参与性主体之间利益合理、公平分配作为政策衡量的基础。技术保护措施作为一种版权私力救济手段,很可能因带有私人利益的价值偏向而产生对合理使用造成损害的负面效应,应结合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作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应侧重以去"作品"中心化的"使用行为"作为确定版权保护边界的主要作用"焦点",故合理界定使用行为的"商业性"和"公/私性"对认定作品使用行为是否构成版权侵权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参考作用。同时,互联网环境下应提倡构建版权的"双轨"治理模式,重新配置版权在互联网环境下"补偿责任规则—财产规则"并存的二元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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