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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界环境损害不仅仅是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严重的行为也可以导致国家的刑事责任。国家在承担跨界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同时,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了一种新的核准追诉,具有平衡因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带来的惩罚倾向、统筹兼顾特殊预防与特殊保护、缓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紧张关系等功能价值。新核准追诉适用条件之一“犯故意杀人、故意伤人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是考虑刑法谦抑性、未成年人犯罪实际情况的结果。新核准追诉的另一适用条件“情节恶劣”本质上属于一种可罚性升格条件,需要通过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程度、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行为手段、行为规模、是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判断。虽然已有核准追诉程序的规定,但需对若干问题进行调整后才可适用于新核准追诉。 相似文献
3.
4.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意味着更多的未成年人存在被适用监禁刑的可能性,由于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监禁刑弊端变得尤为显著。半监禁刑作为一种短期监禁刑的替代执行方式,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弥补短期监禁刑的弊端。跨越监禁场所和矫正场所两个行刑空间的行刑方式,保证服刑人在服刑过程中不切断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从重视惩罚的行刑目的转向为重视犯罪人回归社会的行刑目的。不难发现半监禁刑较短期监禁刑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减轻惩罚占比提高矫正占比的行刑观念,尤其适用于判处短期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在行刑社会化思想的指导下,建立未成年服刑人危险性评估制度和良好的信息沟通制度,已经初步具备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引入半监禁刑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时下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从实现司法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目标出发,认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确立不科学,其弊远大于利。因此,我们必须对传统观念与制度实行转变,使其契合司法现代化与法治国家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计研究》编辑部决定从2020年4月起开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统计问题研究"专题专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出发,推出了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造假责任追究、构建统计督察机制等一系列决策部署。 相似文献
8.
我国传统的报应式刑事司法模式已经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校园霸凌以及由此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必要引入修复式司法以弥补报应式司法的不足。如果只是为了实现个案正义,那么,再怎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都不啻为削足适履,而且极有可能使得被贴上"犯罪标签"的未成年人产生恶性循环,诱发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修复式司法把被害人疗愈和加害人自愿承担责任作为目标,注重双方以平等的方式沟通交流,使双方有机会了解事情的真相,最大程度地满足实质需求,最终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提议主要立足于三个命题:“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解决“低龄犯罪人”问题的应然手段,低龄未成年人已具备相当的辨认、控制能力。通过对实证数据与相关论据的收集分析,前两个命题得到证伪,第三个命题无法证明,由此可以否定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观点的合理性依据。从我国历史与近代刑事责任年龄设定的发展历程来看,调整年龄节点的主张从未停止,援用的理由相差无几,经历过多次变动与论证后延续至今,具备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实践的合理性与稳定性。从我国的义务教育设置与年龄之间的对应关系出发,刑事责任年龄确定的基准点应以义务教育的结束为合理节点,采取“从高到低”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逻辑。综合上述理由,兼顾少年司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导向,最终得出当前的刑事责任年龄设置合理,不需降低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赵秉志 《社会观察(上海)》2005,(4):59-59
南京财经大学的乔生、陶绪翔在《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上撰文认为,知识产权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制度保障,但若使用不当,也会延缓甚至中止知识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体系中缺乏限制知识产权的规定,这种“无法可依”的局面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外国企业在我国滥用知识产权主要表现在:在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申请大量相关专利,对我国企业形成技术壁垒;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的方式,强化新的贸易壁垒,降低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凭借其技术垄断地位,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歧视,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费。限制知识产权的滥用十分重要,其有利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