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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不作为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拒不说明其来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从证据方面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3.
温学鹏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00-105
既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财物的暂时性限制,那么它就对公民具有某种损害性,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应当谨慎采取,在理论上也应该进一步厘清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存在的违法变异形态.如果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违反了比例原则,则应认定为滥用职权;如果行政机关不积极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变相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4.
不作为犯的归责问题最早是在因果关系的名义下研究的,但对于"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这一命题本身来说存在不少争议。不作为犯的所谓"因果关系"实应为"条件关系",属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其研究目的在于为不作为犯在客观面的归责奠定基础。具体来说,这一问题需要从以实质的作为义务为核心构建的"不作为犯之实行行为"和"作为义务之欠履行与危害结果的发生"之间的条件关系以及以违反义务的关联性为判断基础的"不作为犯实行行为之危险的现实化"等三个方面来考虑,且其结论必须考虑公众的刑法认同感。 相似文献
5.
行政主体负有防止危险的责任.如果行政主体履行这一责任时存在不作为,导致损害发生,行政主体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行政主体究竟应承担多大的国家赔偿责任、真正的危险制造者是否可以逃避民事赔偿责任、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是否存在赔偿责任的分配等问题,需要从国家赔偿的功能和危险防止责任的性质角度进行透视,还需要从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的关系上给予厘清.那种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偿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应允许受害人在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进行选择.如果行政主体承担了全部责任,则应承认行政主体向危险制造者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6.
李东辉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34-38,73
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但是由于不作为存在结构上与作为有较大差异,使得对其行为性历来争论不休。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人格行为论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不作为之行为性进行论证,但是都存在缺陷。对不作为行为性的研究应在具体的犯罪构成体系之中进行,而不应当脱离具体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抽象的探讨。就我国犯罪构成体系而言,不作为行为性判断应经历一个从实然判断到应然判断的过程,是一个将存在论与价值论相结合的判断过程。 相似文献
7.
罗许生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4(2):232-236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相当薄弱。中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使这一理论问题凸显出来。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其作用的对象广泛,比具体行政不作为更具有危害性,应将抽象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侵权行为的范畴,对其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8.
张惠芳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61-63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关于作为义务的来源问题,我国理论界向来存在争议。通过对海峡两岸作为义务之根据的比较与分析,可以看到在我国不作为犯的义务根据有四种:法律明文观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李惊惊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8):40-43
以刑法的禁止性规范来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会面临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质疑,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不纯正不作为行为和作为行为在刑法的非难上是等价值的,这就是等值性问题的由来。等值性的性质研究经历了因果关系论、违法性论到目前占主流的构成要件论三个阶段,以构成要件论较有理论指导意义。等值性的判断标准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依据,目前学界还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对此日高义博教授的特别行为要素和不作为人的原因设定标准具有值得借鉴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0.
何承斌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9(1):19-22
正确界定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行为对于司法实务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尤为重要。首先,关于“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没有或缺少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无罪的人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判等,以达到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目的。其次,关于“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通过对犯罪的证据和事实施加直接影响以达到不使其受追诉这种枉法的目的。再次,除作为外,不作为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