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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是我国沿海发达城市,教育资源在全国处于先进行列,但在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存在明显的教育资源区位差异.且不说城乡之间,仅就市内六区而言,教育资源差异也比较明显,优质教育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在此背景下,家长们为了让孩子获得一张进入优质学校的"入场券",不惜调集各种社会关系,使用各种手段,达到进入名牌小学的目的.其结果是,小学生"就近入学"政策形同虚设,跨学区片择校比例不断攀升,以致在小学生中形成了庞大的"跨片生"队伍.为了弄清天津中心城区小学"跨片生"的现状以及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天津社科院于2011年初对市内六区部分小学生家长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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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程、中国的实践以及法律的本身来看,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有法律保障,而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更有利于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地发展。在分析新《义务教育法》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其对我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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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教育长期为“应试教育”倾向,为片面追求升学率所困扰,违背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原则,影响了国家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不利于青少年一代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利于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更不能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当然,实施素质教育也并不是只简单的喊喊口号就能办到的,他要求我们要从自身做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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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喜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5):122-124
从受教育权的性质看,义务教育主要是国家的义务,从国际法的视野着眼,义务教育也是国家的义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化了国家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义务,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义务,实施素质教育的义务,保障师资的义务和教育督导的义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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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人权--议我国义务教育法制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已成为现代意义上重要的基本人权,义务教育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基础与核心.而教育工作全面走上法制轨道,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义务教育领域实现依法治教,必须加强义务教育法制建设.本文从义务教育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出发,阐发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义务教育法制建设必须围绕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种种关系,不断完善自身整个过程,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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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20多年在法律保障下实施义务教育经验的总结、制度的创新和法规的完善.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更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对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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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体现了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努力通过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让全民共享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作为实施法律的主体单位——初中学校,更要坚决贯彻,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