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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卿考>是近年出版的重要的文史研究著作,但尚有缺误.根据新出土文献进行补正,有助于该书的进一步完善.兹将新发现的九卿材料及书中的错误共 124 条整理出来,作为<唐九卿考>的订补,以供唐代文史研究者参考.文章分三个部分:增补九卿姓名条目、增补九卿重要新材料、订正九卿任职年限及名字讹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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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民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28-30
<正>美国学者罗兹·墨菲(Rhoads Murphey)《亚洲史》一书中指出:中国人在汉朝统治期间取得的领土和确立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一直维持到20世纪。中国人至今仍然称自己为"汉人",他们因自己是汉代首次确立的典型中国文化和帝国伟大传统的继承者而深感骄傲[1](P141)。今天人们说的"汉人""汉族""汉语""汉字",都以"汉"为指代符号。外国研究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学问,也称作"汉学"。可见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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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设立的殿内省是一个专门管理皇家事务的机构。汉魏南北朝以来,家国不分的特性在九卿这类职官身上表现的最为明显,殿内省既然专职管理皇家事务,必然会对九卿造成影响。同时,殿内省之部门大半来自门下,门下必有侵夺九卿权力之事实。本文认为,从行政分化上来说,尚书侵夺九卿职权;从家国体系上说,则是门下侵夺九卿职权。这就体现了从"家、国不分"到将"家"至于"国"之下的政治体制的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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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两汉的举用人才制度,粲然大备。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察举制度。察举是汉代选用人才的特定名词,察举即考察举荐之意。它是由丞相、列侯、二千石(包括中央九卿及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或者由中央派遣的特使访察其下属的人才,向皇帝推荐举送的一种制度。察举根据时间、方法、对象和范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诏举,另一类是岁举。诏举系由皇帝下诏,根据国家所规定的对某些特殊人才的要求,具体指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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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代官僚体系中,卿职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回顾历代对九卿概念不同理解的基础上,从两汉史书的写法、汉代九卿特质等入手,认为在汉代的官僚体系中,九卿并无具体所指,他们只存在于当时人的观念中,是一个特定官僚阶层的代称。这反映了汉代的政治文化中所存在的特殊现象,在政治理论和现实的政治实践之间有着一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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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江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1):67-70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清代臻于完善并开始解体。清朝承袭明制,建立了比较完整、严密的法政体制,其中实行的三法司会审、秋审、九卿会审等制度,非司法官员参与司法等,都起到了慎刑的作用;但清代后期法政体制在运作中弊窦丛生、逐渐瓦解,直至1906年清政府改革官制,使司法与行政分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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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一词的出现晚于“三公” ,约在战国后期 ,其影响也不如三公说大 ,对战国政治制度没有影响。秦代没有“九卿”的提法 ,其出现在汉代官制中约是文、景时期。西汉的九卿并不是九个卿而是列卿的泛称 ,但王莽时至东汉 ,又按照儒家学说将九卿变为九个卿 ,形式上分属三公。东汉的九卿是专称而非泛指 ,秩次为中二千石。秦汉九卿经历了一个由理论向实践转化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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