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翁强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66-70
快递服务中的损害,其类型主要包括延误、丢失、毁损和内件减少等。对于快递延误,应事先视延误程度区分一般延误和彻底延误,再根据快递服务合同追究快递企业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不适用保价条款规定。对于快递丢失、毁损和内件减少,如果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消费者可根据情况选择追究快递企业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在适用违约责任损害赔偿时,对于保价的快递或快递公司故意损害快递,应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不受可预期损失的限制;对于未保价的快递,不能简单适用限额赔偿的规定,应根据合同法上的可预期损失规则,在限额赔偿以上、实际损失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如快递服务造成加害给付,则消费者有权根据侵权法追究销售者或生产者的侵权责任,同时追究快递企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正电子商务一般是指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商事交易活动,即I-COMMERCE,这是当前发展最快、前途最广的电子商务的形式,是电子商务的主流。按照交易对象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划分为三种典型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B2C(Business to 相似文献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