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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局是由政府临时设置、地方士绅控制的办事机构,其职能涵盖地方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赋税征收、地方社会秩序的维护等.在具有移民社会背景的清代重庆,形成了由八省客长(移民客商)与"三里绅士"(本地绅粮)分别掌握、领导的公局机构:保甲团练局与三费局,夫马局的管事局绅则经历了从客商到本地士绅的转变过程.本文以<巴县档案>为基础,详细勾勒了清代重庆不同的公局在地方社会中扮演的作用及移民/地方士绅为公局控制权而展开的争夺,提出认识晚清地方公局体制中的士绅的行为既要注意到他们利益的一致性,同时更要注意到其相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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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公局是晚清广东普遍存在的乡村士绅权力机构,前人对其由来与演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利用方志、档案、时人记述等资料,指出这类组织最早出现于顺德县,然后逐步在广州府各县设立,经历洪兵起事,在官府倡导下成为普遍存在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本文重点关注广州府六大县,希望通过探讨这些机构的产生演变过程,加深了解晚清,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乡村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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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广东的"公局"--士绅控制乡村基层社会的权力机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19世纪50年代因镇压红兵起义而在广东普遍设立的公局,后来演变为广东士绅控制乡村基层社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它拥有武装,征收局费,有稽查、缉捕、审判、仲裁等权力,甚至在地方上有一定立法权,使清朝的统治得以延伸到县以下的基层社会.研究广东公局,有助于进一步深入了解晚清士绅的地位、作用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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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香山的乡约、公局——以《香山旬报》的资料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曾在学报发表过关于晚清广东士绅基层权力机构"公局"的论文,但限于资料,研究得尚不深入.本文主要利用清末广东香山县地方刊物<香山旬报>,着重讨论香山公局在诉讼、缉捕事务中官绅、官民、绅民关系等问题.考虑到晚清的香山是广东经济较发达、社会变迁较迅速的县,旧式士绅权力机构与新政时期成立的绅商机构在行使权力时有不少交集,因此,对香山县的个案作较为深入的分析,对探讨清末珠三角甚至范围更为广阔的区域的社会变化,应该是有一定价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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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局”“所”这类机构是研究地方行政和社会变化时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但因其名目繁多,类型不一,基本不在清代正式的职官体制内而朦胧不清。以清代四川的夫马局为例,详细梳理其设立、运作、整顿与裁革的过程,可藉此窥探它在四川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在乾隆中期设立专门的类似于夫马局的公局前,四川民间一直存在着捐帮夫马价的传统。18世纪中后期,由士绅在县主的委派下设立公局,以按粮摊派来解决差役问题。一些地方的夫马局,差役只是名头,实际成了地方经费的重要来源,士绅便逐渐进入了经制中原本该由地方官来经收的税收事务中。夫马局经费的征收与管理,大体经历了绅—官—绅的复杂过程,其间的纠结与游移尚未受到足够的关照,不应被淹没于尘埃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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