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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补偿政策评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钦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3):29-33
论述了公益林补偿政策评价研究的现状,分析了补偿政策评价的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借鉴了美国联邦政府项目评价体系,提出了补偿政策的定性评价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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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
生态公益林旨在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因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采伐,对于公益林经营者而言,其经济效益无法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应运而生。生态效益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理应在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发挥主导作用。然而,就现行生态公益林政府补偿而言,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补偿职责定位不清,政府纵向、横向补偿关系尚未真正建立,补偿对象界定不合理,补偿收益分配关系不清,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低,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效果。为此,要以解决现行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为指向,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主线,构建起健全、有效的生态公益林政府补偿模式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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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溪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重点林业县之一,自然概况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全县林地面积41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2056万立方米,年新增长林木蓄积量约53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木蓄积量为1 455.9万立方米,人工林木蓄积量为600.4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77.06%,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在本溪县政府的大力推进下,本溪县的森林资源释放出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效益,为构建美丽本溪增添了动力。本溪县是辽宁省的天然绿色屏障和辽宁中部城市群的重要水源涵养地,素有"辽宁之肺"之称。目前,各类公益林占全县有林面积的81.5%,在水源涵养方面起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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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乡(镇)林业站建设历程与职能的基础上,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林农增收与公益林保护,林权分散、资金投入不足与规模经营、扩大再生产,森林粗放式经营与林业产业升级等的矛盾与问题,提出乡(镇)林业站在林改后应调整职能,并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与保护性开发利用、商品林的经营、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方面阐述了林改后乡(镇)林业站职能调整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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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公益林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物品,一直以来由全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成本高,效率低,代价大。因此,提高公益林的经营效率和质量,对于北京市公益林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就如何在北京市公益林的经营中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思考,并力求构建一个较为合理的公益林市场化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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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1年提出征收“绿化费”开始,迄今为止,各个学界研究生态效益补偿这一制度已有近20年的历史了,就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而言从1998年修改的《森林法》开始,迄今为止在实践中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是进步中亦有不足,作者通过本文对公益林这一领域中的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关系从法理的角度作一简单分析,以明确“补偿”系统中的各个主体,从中提出促成他们之间这一系列关系的原因,并结合这两方面结论重新定义“公益林生态补偿”;然后针对其成因从各个学者提出的多种解决途径中选出作者认为最适当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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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探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明华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4):5-11
当前我国国有林场正在推行分类经营改革。本文认为,当前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分类方式可能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导致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举步维艰、进展迟缓。这种分类方式,实际上源于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即按照森林多种功能的主导作用不同,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属于商品经营型林场,按企业方式运作;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属于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但是经过分析发现,生态公益林生产和事业林场并不是必然的一体关系,因此,当前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的分类方式理论依据并不充分。为此,本文提出,应按照国有林场经营对象和经营性质2个标准,将国有林场划分为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生态经营型林场3种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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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对生态林效益补偿的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福建省集体林区林农调查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基于福建集体林区三明市永安、南平市邵武、光泽三地进行的林农实地调查数据,研究林农对生态林效益补偿的受偿意愿,并运用累积Logistic和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林农的特殊经历、环保意识、信息获得程度、家庭土地面积、不同区域对林农的生态效益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所以,不同地方应实施不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护林员选择要有所考察和偏重,补偿金亟待增加,补偿方式有待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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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为社会提供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其价值取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妨碍了自身的持续发展。本文从分析流溪河林场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出发,指出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机制的必要性,讨论了其补偿原则和补偿量计算方法,并提出了实现补偿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