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315篇 |
免费 | 544篇 |
国内免费 | 4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428篇 |
劳动科学 | 21篇 |
民族学 | 807篇 |
人才学 | 45篇 |
人口学 | 128篇 |
丛书文集 | 2417篇 |
理论方法论 | 452篇 |
综合类 | 4293篇 |
社会学 | 301篇 |
统计学 | 1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90篇 |
2023年 | 893篇 |
2022年 | 749篇 |
2021年 | 785篇 |
2020年 | 559篇 |
2019年 | 429篇 |
2018年 | 171篇 |
2017年 | 161篇 |
2016年 | 132篇 |
2015年 | 232篇 |
2014年 | 412篇 |
2013年 | 321篇 |
2012年 | 420篇 |
2011年 | 443篇 |
2010年 | 373篇 |
2009年 | 403篇 |
2008年 | 398篇 |
2007年 | 310篇 |
2006年 | 304篇 |
2005年 | 215篇 |
2004年 | 233篇 |
2003年 | 214篇 |
2002年 | 229篇 |
2001年 | 177篇 |
2000年 | 65篇 |
1999年 | 43篇 |
1998年 | 12篇 |
1997年 | 13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3篇 |
1992年 | 2篇 |
1990年 | 2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90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蔡仲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6(3):50-56
科学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科学实践的美德态度.如果没有一种态度,我们所拥有的科学内容、知识、理论及其方法,就没有意义,甚至不可能出现.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不仅在于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把握了对科学思想理论的分析能力、实验技能,更在于他们还具备了特定的科学美德.这种美德源于严格的科学训练和健康的科学文化.只有通过科学共同体长期的教育或规训,这种美德才能内化为科学家活动的一种文化习性. 相似文献
2.
陈洁斌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9(2):36-42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有十二家仲裁机构对合并仲裁进行了规定,也有较多司法实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未对合并仲裁进行相关规定,各仲裁规则之间对合并仲裁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关键概念尚未明确、相关程序尚不完善等.此易造成合并仲裁决定对仲裁当事人缺乏约束力,进而导致当事人浪费司法资源.通过对域外仲裁法和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中关于合并仲裁规定的比较,结合我国实践经验与现实需求,未来需在仲裁法中就合意的合并仲裁、限制强制合并仲裁的条件以及合并仲裁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3.
信息社会的本质是能够产生个人信息法律关系,信息流是解构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关键,也是个人信息法律关系产生的直接动力.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主流构造分别以信息自决、隐私和人格权益为基础,其中,国家利益成为个人信息法律关系构造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三种构造模式分别体现出个人与企业,个人与国家,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由于利益平衡体现出的幸存者偏差效应,个人信息法律关系的构造以主体场域信息自治为中心,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4.
5.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
儒家"礼治"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敬民""尚仁""贵和"是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内在地传承了儒家以民为本、以仁为怀、以和为"魂"的"礼治"思想。中国共产党从儒家"礼治"思想汲取智慧养料的同时,又用现代性的观念赋予了新的时代意涵。具体表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儒家"礼治"思想中有关"敬民"的对象范围、"尚仁"的取舍之法以及"贵和"的践行之道。 相似文献
6.
7.
8.
9.
《史记》民族书写体现出司马迁已初步产生了将天下各族视为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体现在创设少数民族专传的民族传记书写、主张少数民族与华夏族祖出一脉的民族同源书写、倡导和平处理民族纠纷的民族关系书写等三个方面.司马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两汉大一统格局的完成与巩固、家国一体与和合大同的儒家观念以及著家本人的著史意愿与品格三者的交互作用下生成,影响深远,促成了古代中国多民族友好大家庭的建构以及当代中国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局面的稳固. 相似文献
10.
吴才毓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1(4)
继承制度是社会契约即共同体契约在人类家庭中的体现,实际上也是共同体共同共有或其他关系的一种法定解释。宗教团体、少数民族群居部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保户等共同体契约的制度内涵可以覆盖并替代继承。依据《民法总则》第93条之规定,寺庙作为捐助法人,设立理事会等统一的内部机构,形成共同体的内部治理结构,依照法人章程形成对内的行为规范,指导僧众的行为,生活生态呈现一种自成一体的共同体结构,僧侣遗产的处置应当适用共同体中建立的习惯规范,而并不适用继承制度。这并不意味着继承制度与宗教习惯、民族习惯、民间习惯存在冲突矛盾。适用契约路径解释僧侣遗产的处置,可以有效解释一系列继承法进路无法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