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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致制度存在的基础及其前景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康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4):7-11
在国际私法领域 ,反致制度是颇有争议的问题 ,这一问题不仅具有理论价值 ,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加强国际法律直辖与合作方面更具有实际意义。本文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评价了反致存在的基础、运用反致导致的正面效果和存在的弊端 ,以及反致在当代的发展趋势。在此评价的基础上 ,为我国国际私法采用反致理论及其使用反致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 相似文献
2.
冲突法学者将法律冲突界定为民商事法律冲突 ,继而又把民商事法律冲突归结为民商事法律适用冲突。事实上 ,民商事法律冲突不等于民商事法律适用冲突。民商事法律冲突是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律之间相互抵触、相互冲撞的社会现象 ,是民商实体法冲突、冲突法冲突、程序法冲突的三位一体。 相似文献
3.
论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理论上存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否定论、同一论、区别论。同时,各复合法域国家在这方面的实践也不尽一致.有些国家拒绝公共秩序保留在其区际冲突法领域适用,有些国家则对该制度持肯定态度。在我国,随着香港的回归,区际法律冲突必将大量出现,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笔者认为,我国区际冲突法既要留公共秩序制度,另一方面,又应采取多种措施来限制其适用。 相似文献
4.
袁发强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9(5):589-595
宪法包含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两方面的内容。在构成国家的地方机关享有部分立法权(尤其是在私法方面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国内立法冲突和司法冲突本身即是由宪法分权体制造成的。从美国和德国的宪法实践看,宪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影响冲突法的桥梁。我国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宪法审查制度,完善宪法中协调法律冲突的有关条文,充分发挥宪法在协调、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随着现代冲突规范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发展,意思自治原则从合同领域扩展适用于侵权领域,越来越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以不同的方式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侵权行为的准据法.我国的侵权冲突法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废除双重可诉规则的基础上,有限引入意思自治规则,应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地法作准据法,在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位于不同国家时,应允许受害人从中选择对其有利的法律作准据法. 相似文献
6.
祁红光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2(4):356-361
从章公祖师佛像跨国追索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切入,分析佛像的法律性质,探讨涉案物权准据法的确定及适用问题。该案原告应由阳春村全体村民担任。涉案佛像属于文物,建议村民在荷兰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受案法院应当适用物权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即可能适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或荷兰法律。被告在购买时应当对涉案佛像来源产生合理怀疑,因此不构成“善意”;原告应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荷兰民法典》规定的20年消灭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依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和中国内地物权法理论与实践,被告均不能取得系争佛像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一个有趣的比喻出发,把冲突法比作"独孤九剑",来说明冲突法和一般的法律之不同,是一种法律选择之法。接着从法理角度、历史角度、实然角度、应然角度来对冲突法进行定位。最后,重新强调了冲突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并指出了掌握冲突法的关键是注意其间接性,力求使文章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 相似文献
8.
全球化时代已经形成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私法也有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 :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 ,渊源不断充实 ,性质在慢慢转变 ;国际私法内容的集中化、成文化和趋同化不断加强 ;法律选择明确性和灵活性的结合、适当性的增强以及法律选择方法的多元化。全球化时代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也应顺应国际趋势 ,加强成文化立法 ,增强其灵活性和适当性 ,以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随着科学技术、伦理观念以及国际政治局势等的深刻变化,武装冲突法的适用方式在空间、对象、时间、权利和义务主体、条件和依据等维度上不断拓展:适用的冲突类型从国际武装冲突到非国际武装冲突,权利和义务主体也相应扩大;适用条件从要求冲突方皆为缔约方到取消“普遍参加”要求;适用依据从条约到习惯;适用的时间从武装冲突时期到和平时期;适用的空间从陆、海、空、地下战场直到网络空间;适用对象从传统各类野蛮残酷手段和武器到大威力新型常规武器、核武器、人工智能武器等。中国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武装冲突法适用规则的修订或新订,针对重要挑战和争议焦点,综合考虑国家安全与世界和平,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推出合理可行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0.
袁发强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9(5):589-595
宪法包含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两方面的内容。在构成国家的地方机关享有部分立法权(尤其是在私法方面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国内立法冲突和司法冲突本身即是由宪法分权体制造成的。从美国和德国的宪法实践看,宪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影响冲突法的桥梁。我国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宪法审查制度,完善宪法中协调法律冲突的有关条文,充分发挥宪法在协调、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