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篇
  免费   0篇
管理学   1篇
丛书文集   4篇
综合类   3篇
  2015年   2篇
  2011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1篇
  2004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我国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对破产别除权权利基础及其范围认识存在一定分歧。这一问题已在破产司法实践表现出来。因此,必须全面考察别除权的权利基础,对其范围作合理界定,从而为司法解释的制定及法律适用提供清晰的理论支撑。通过国外立法案例考察,可以发现,各国均将典型担保物权确认为破产别除权的权利基础,还有不少国家将破产别除权的权利基础不同程度地扩展到非典型担保物权及优先权。在我国,除典型担保物权无可争议地构成别除权的权利基础外,以特定化的金钱交付的定金、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均应可成为破产别除权的权利基础。  相似文献   
2.
别除权是破产法上的一项重要权利,其权利来源是担保物权及法定优先权。随着新的企业破产法和物权法的颁布,别除权的诸多要素都要重新界定。本文结合新法的规定,全面论述了后物权法时代的别除权的含义、性质、权利基础以及行使的规则,探究依法准确行使别除权之道,以切实保障破产企业债权人及别除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权保护角度,探讨当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侵犯股东权的现状、原因,进而从立法的角度,构建保护股东权的派生诉讼制度、别除权制度、中小股东的解散请求制度等,以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发展中的重大难题.  相似文献   
4.
姜桂金 《理论界》2004,(2):80-80
别除权是大陆法系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使“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则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继续承认,保护了特殊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现行破产法未使用“别除权”,而是仿照英美法称之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企业破产法(试行)》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破产法理论界普遍用“别除权”来阐释和取代这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认为,这两大概念有一定的共通之处,但并不能等值使用,互为代替,大陆法上的别除权无论在内涵或外延上均有别于英美法上的有担保债权,前者较后…  相似文献   
5.
论所有人抵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所有人抵押是指在自己的所有物上所存的自己的抵押权。对此,大陆法系各国存在狭义所有人抵押主义和广义所有人抵押主义。关于所有人抵押的性质,国外主要有五种学说:所有权说,所有权的消极效力说,价值分割说,对己物的权利说,次序保留说。它们的理论都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我国所有人抵押制度应从所有人抵押的成立,所有人抵押的处分,所有人抵押标的的所有权的让与,所有人的优先受偿权、别除权等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6.
破产担保债权的别除权,在我国有关法律中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提出,但是,在我国破产还债和担保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为使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有法可依,在我国立法中应该对此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别除权在破产法上的形成,依赖于民事实体法上相关的基础权利,前者实际上是后者在特殊状态下的折射和反映,所以,别除权的权利内容和权利行使是依据民法或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必要从别除权的特征和立法意图等角度出发,结合日本别除权相关法律,就完善我国的别除权立法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8.
《新学术》2007,(5)
本文结合破产程序中的别除权制度对船舶优先权这一海商法中的独有制度进行论述,对船舶优先权的性质、别除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以及船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不同之处做了研讨,并对实践中会出现的法律规定难以解决的若干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