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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96-102
张綖是明代中期对词学史做出重要贡献的词学家,他虽然没有独立的词话,但他创作了相当数量的词作,编撰有影响深远的词谱,编辑有词选,并对所选词作进行评点,还撰写了一定量的词籍序跋。张綖在词学实践的过程中,表现出鲜明的词学思想:强调词体协律,重视词的音乐性;分词风为婉约、豪放二体,并尊婉约为正;主张綖词体言情特性,摒弃俗艳风情。张綖的词学思想尤其是分词风为婉约、豪放二体说,在词学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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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中期传统词律论的辨说与展开,主要体现在三个维面:一是偏于对协律的标树之论,二是偏于对破律的张扬之论,三是主张协律与破律相结合之论。在第一个维面,一些词论家对协律的必要性不断予以强调,对如何协合音律予以探讨。在第二个维面,一些词论家对拘守声律之论不断予以批评与消解。在第三个维面,一些词论家从较为综合的眼光与更为平正的视点出发,对词律表现之道予以会通。上述几个维面,相互交融,相互补充,将词律论推向了一个新的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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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主张词应像诗一样表现庄重而严肃的内容,词与诗应该有同样的职能地位和作用。这是苏轼词学观念的核心。他认为形式不能妨害辞意的表达,在乐曲音律和歌词文意发生冲突时,更偏重于词的文学属性,对协律问题持的是“不以文害辞”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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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评述了李清照在词的创作上的成就与缺憾,然后考察她的创作与她的主要词学主张——“词须协律”之间的内在关系,并试图从这个角度入手评价李清照《词论》中的这一主要词学见解的得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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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淑珍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83-88
《草堂诗余》是南宋坊间编纂的一部便歌协律的词选,对明代词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明代前期,词学衰微,《草堂诗余》在长时间内不被关注,甚至备受冷落;明代中期,人们对词的创作产生兴趣,但词乐失传,词谱无踪,词学家视《草堂诗余》为词体创作的依据,或据其编纂词谱,或模仿其词进行创作,或评点取舍其词编纂词选。伴随着词学家对《草堂诗余》的多方面研究,明代词学迅速走向复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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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协律郎的任职条件和职责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左汉林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1):91-97
日本著名音乐史专家岸边成雄认为,唐代的协律郎必须由精通音乐的人担任,此说已成定论。但是,经过对唐代全部协律郎的考察,发现一部分协律郎固然由精通音乐的人担任,但并不是所有的协律郎都具有音乐才能。尤其应该注意的是,中唐以后,协律郎有时仅是一种虚衔。协律郎具有充任乐队指挥、创制乐曲、创作歌辞和完成选词入乐等多种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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