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5篇 |
免费 | 4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4篇 |
劳动科学 | 4篇 |
人才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60篇 |
理论方法论 | 11篇 |
综合类 | 124篇 |
社会学 | 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5篇 |
2019年 | 1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7篇 |
2013年 | 10篇 |
2012年 | 9篇 |
2011年 | 15篇 |
2010年 | 9篇 |
2009年 | 28篇 |
2008年 | 19篇 |
2007年 | 21篇 |
2006年 | 17篇 |
2005年 | 12篇 |
2004年 | 13篇 |
2003年 | 15篇 |
2002年 | 12篇 |
2001年 | 14篇 |
2000年 | 10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4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拂晓 《市场瞭望(下半月)》2008,(6):79-79
私募基金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发展得极为迅速,甚至可以说,2007年是私募基金的极盛年。这一年,私募基金洗去铅华,并摸索出了阳光化的模式——信托模式。在2007年6月1日施行的《合伙企业法》更是给了这个行业光明前景。但是2007年底"赤子之心"的清盘,给人们沸腾的大脑降了一下温。而《合伙企业法》的系列的、大大小小的配套规范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摸索才能制定,比如目前合伙企业还不能开立证券账户等等。但是,私募基金以其灵活的投资方式,个性化的服务,越来越接近于私人理财的贴心服务,吸引了很多投资人的青睐,尤其是大额资金的投资人。在此,提醒投资人在选择私募基金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相似文献
2.
在公司法层面上,转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投资有差异的,将两者对比分析有利于转投资内涵的厘清。目前条件下,公司不能向合伙企业转投资,通过建立有限合伙制度,这一问题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文章通过对比我国台湾公司法相关规定,解读我国公司法转投资效力条款。 相似文献
3.
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与合伙企业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少平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2,15(1):5-8
文章首先提出了创业投资由风险投资与产业投资结合而成的观点,继而在分析创业投资三种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限合伙制度对于创业投资的重要意义。同时,在指出现行合伙企业法未有限合伙制度对于创业投资的负面影响中,建议国家抓紧修改合伙企业法,增加有限合伙的内容,从而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文章对合伙企业法的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4.
金琦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2):41-45
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复杂且特殊的组织,其管理水平超过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更需要创新管理,以真正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本文从比较我国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发展阶段着手,分析了不同阶段和不同管理模式的优缺点;继而提出构建杠铃管理的新模式,对合伙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管理,即重点抓好品牌管理和人本管理,结合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的成功管理经验进行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5.
孙昌兴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5(3):24-27
探讨了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主体 ,在结合国情并参考国外立法先例的基础上 ,提出新的分类意见。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按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在现阶段 ,对各类合伙企业 (商合伙 )确认为公司 (或法人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比较合适 相似文献
6.
任娜 《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8(2):8-10
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能够有效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加强中小企业的建设。在国外,有限合伙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企业形式。鉴于我国目前在有限合伙的立法方面经验不足,因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在实践中摸索,在发展中完美,从而促进有限合伙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由于有限合伙制度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权责利益上各有特殊的规定,因而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非常适合以风险投资为投资和管理模式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程宗璋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62-65
合伙人资格是起草中的<合伙企业法>所面临的具有较大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西方相关立法的分析及国内现行相关立法的评价,提出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的基本框架自然人是合伙企业的基本合伙人;法人企业只能作有限合伙人;非法人企业既可作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也可作合伙企业的无限合伙人;禁止自然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双重或多重合伙. 相似文献
9.
公司化律师事务所是指兼有合伙与公司双重特征的,在性质上有别于传统的无限责任合伙,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合伙,属于现行律师法所称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并在运行机制上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化律师事务所集合了合伙制与公司制的优点,为国外律师界所广泛认可,成为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律师行业中较为普遍采用的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模式.随着中国加入WTO后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律师业开始融入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构建公司化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队伍的整合,提升我国律师行业的竞争实力. 相似文献
10.
"隐名合伙"是大陆法系合伙的一种形式,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对它进行了规定,但我国目前并未规定。鉴于此,从各国现行法的规定、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法律价值选择等角度分析其内在含义,揭示其所蕴涵的法律要义,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