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3篇
  2015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外交豁免权     
《今日南国》2010,(3):60-60
通俗地说,豁免权就是享受特殊待遇,外交豁免权也就是外国代表和外国使馆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又称为外交特权。  相似文献   
2.
外交特权与豁免不仅是外交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法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言行会受到国际法的监督与制裁,是国际社会所不允许的,各个协约国要根据各自管辖的范围对那些违反国际法律规章制度、破坏两国正常交往的言行进行严厉制止与惩罚。同时对于犯罪者的行为,相关国家也要担负一定的责任给予受害国等价补偿。所以,对于权益受损的一方来说,按照国际法的严格要求,对个人或者团体追究法律责任是主要的维权方式。  相似文献   
3.
1961年4月24日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竖起了外交史上一座耀眼的里程碑。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外交人员在别国的特权,使得其人权得到保障。然而,公约生效以来却出现了许多违背其初衰的特权与人权冲突的事件。笔者拟通过对外交特权与人权冲突事件的思考,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旨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特权与人权的融合。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