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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构筑以三条保障线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网,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文就各个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出现的忽视失业金发放工作的情况做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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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期限为三年,工作地点为公司总部,负责仓储保管。三个月前,公司突然决定将我派往另一座城市的分厂从事产品包装工作。父亲早年去世,我必须就近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因此我曾向公司反映自己的难处,并要求留在总部。可公司不但加以拒绝,还以我不服从安排为由将我解聘。近日,当我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却遭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拒绝,理由是公司虽为我缴纳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但我系被公司解聘才导致失业,因此不属于正常离职。请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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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于前些日子失了业,由于已经交了4年失业保险费,便想在失业的日子里领取失业保险金。据我所知,与我有同样想法的人有很多。不过,我问了一圈以后,发现这失业金还真是难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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