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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上,中国曾多次触及工业革命的大门,却一次又一次地失之交臂。在现象形态上,是因为“社会”缺乏对科技的需求和供给;然而社会对科技的需求和供给在其本原上不仅是对应的,而且也是符合人的本质特征的,也即科技是一种“自动发展的社会状况”。是故,参详“李约瑟之谜”,或当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某种“哲学思考”中,如是,人们也许能找到某种“必然”的因素。 相似文献
2.
"官吏制约"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官治、权治与人治的关系上。具体来看,在现代治理变革中,"官吏制约"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对现代人本价值理念遵循、现代为民服务目标导向、现代民主法治思维方式运用的消解。为此,应超越"官吏制约",转向法治化治理。首先,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尤其是增强民主法治思维;其次,健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尤其是加强对权力的法律监督;再次,建立依法协同治理体制,尤其是充分发挥多元治理优势。 相似文献
3.
地方自治是晚清民间吁求之一,立宪派、革命派将其视为民主建设的基础。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将地方自治纳入改革范畴,对如何改革,各级官员有不同看法。为稳步推进,清政府在天津进行了自治实验。在此基础上,推出地方自治的最终方案,其实质,就是在官方监督下,建立分权制衡式的自治组织,并在不影响官方税收的前提下,筹集资金开展地方建设。这种"官治"色彩浓厚的"自治"方案,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清朝灭亡的诱因。 相似文献
4.
封建主义还是"官治主义"?——中国古代"官治"社会基本特征及对现时代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第一部分在分析封建主义范畴基本规定性的基础上,指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特性不是封建主义而是官治主义,中国古代社会是"官治"社会,"官--民"二元结构是它的基本特质.文章的第二部分着重对官治社会四个方面的特征作了具体的分析,第三部分则分析了传统"官治"社会特性在现时代的具体影响及其消解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5.
段自成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4)
清代北方乡约的推广过程实际是一个乡约行政组织化的过程.清代北方内地汉族乡约的普及是以里甲制度走向没落和保甲稽查多无实效为背景的,西北少数民族乡约的推广是为了用乡约改造当地传统的基层社会组织,而东北乡约的推广则是为了解决东北长期封禁造成的官治薄弱问题.尽管北方不同区域推行乡约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但其前提和基础都是乡约的行政组织化,这说明清代国家权力的下移和官府对基层社会控制的加强. 相似文献
6.
《天津社会科学》2016,(4)
所谓地方政府行为"变异",是从中央政府和社会公众角度而言的,表现为地方政府的行为结果既与中央政府期望有差距,亦与社会公众意愿不一致,但从地方政府官员的角度出发却是其理性选择。对地方政府行为变异的解析,需在现有的"晋升锦标赛"和"市场维护型联邦主义"强调的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的基础上,将视角扩展至地方政府官员的需要和动机及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即从"动机—激励—约束"的三维角度展开分析。相应地,对地方政府变异行为的矫正,既需要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也需要法治的约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除了"把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搞对"之外,还要"把对地方政府的约束跟上",从多维角度出发,逐渐改变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真正推进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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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谈萧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8(1):142-147
如果将法律秩序看成是具有物之属性的运动系统,则也可利用社会动力学的原理来分析其运动状态。转型中国法律秩序的运动状态取决于作用于其上的自治之力、官治之力和政治之力的消长状况。总体上看,转型中国法律秩序,既非完全沿着集权治理的路径运动,也非完全沿着分权治理的路径运动,而是在伸缩的自治之力、合作的官治之力和妥协的政治之力的共同作用下,呈现出一种游走在集权治理和分权治理之间的运动状态。 相似文献
9.
我国历史上的保甲组织模制于军事体制,其职能大多由军事、治安而兼普通的行政,成为国家官治体制的基础.保甲法实行严密的户籍管理和连坐责任,这种严苛的法制,看似层层负责、层层节制,可收"指臂之效",实则这种由高压、暴虐法制所建构起来的社会治理最容易发生权力滥用、管理失控及信息失真、治理失效的问题,最后成为苛扰之政、虚假之政,是一种极容易滋生腐败,从而无法长久维持的体制.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地方政府是财政分权治理与政府合意的着力点.经济增长型激励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热情,“以官治官”的纵向政治治理及由此衍生的“以官护官”则催生了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政治,法治主导缺位造成的事后追责失败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而人民代表大会的弱势导致的是社会公众缺少向政府表达正常诉求的渠道.这些制度安排缺失造成地方政府选择性政府职能和公共品供给失衡的最终结果是分权治理与政府合意背离.由于从分权治理到政府能否合意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的行为选择(公共品供给)是否符合公众需要,所以,中国改革的下一步不在财政分权之内,而在财政分权之外.未来的改革应建立“以民治官”的政治治理模式,构建法治主导型财政分权,逐步建立问责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构基本制度支撑体系,筑牢财政分权有效运行的外力基础,从而走向更加合意的中国式财政分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