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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较分析中国、日本、德国、美国、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审级制度可以看出我国审级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实际上 ,实行有条件的三审终审制更具合理性。为此 ,我国原有的两审终审制必须加以改革 ,那就是实行以两审终审为原则、以三审终审为例外的民事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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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审级制度正处在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再审这一救济程序正异常地膨胀,且永无终止;另一方面审级制度自身设计欠科学,难以实现其功能。对审级制度基于的理念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的审级结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两审终审为基础,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相结合的审级制度,以期能重构我国的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3.
试论民事审判中审级制度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司法改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多层次、全方位改革,完善我国旧的审级制度己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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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经从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研究进入到实践探索的阶段,2010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一些问题。立足于这一背景,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首先界定了我国语境下案例指导制度的含义,并分析了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原因,案例指导机制生成中存在的障碍,以及结合《规定》谈了案例指导制度构建中关于指导性案例的形成主体、效力与司法解释的关系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行政化色彩浓郁,危及审判公正的实现。究其根源,长期以来我国官僚文化、上下级法院司法人员素质配备失衡、法院内部的考核制度以及地方各级法院院长选任制度缺陷等因素所致。应该废除上下级法院间存在的案件请示批复制度、完善人事选拔制度、改革法院考核制度、建立下级法院监督上级法院的制度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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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审级制度正处在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再审这一救济程序正异常地膨胀,且永无终止;另一方面审级制度自身设计欠科学,难以实现其功能。对审级制度基于的理念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的审级结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两审终审为基础,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相结合的审级制度,以期能重构我国的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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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上的统一和立法的全面展开,地方政权行政层级建制的改变,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事纠纷的增多及四级三审制的不良运行状况和畸形发展背景下,南京国民政府本着保护人民权利和统一适用法律的目的,进行了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8.
基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和所追求的目标,民事诉讼所设立的审级制度应是多层次.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般案件实行两审终审,重大的、有原则意义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中洪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6(7):51-58
在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立法的修改、完善中,审级制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本文依据现代审级制度构建的基本原理,以及在比较国外相关立法例的基础上,对我国审级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改革设想。 相似文献
10.
熊洋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4):38-42
审级制度之构建必须以审级独立为基础。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在多方面与审级独立相背离,尤其体现在案件请示制度及发回重审中的内部函上。为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应恢复程序性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并对案件请示制度及重审意见函进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