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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4):33-35
本文对阁楼上的疯女人伯莎和出没于森林里的巫婆希宾斯夫人的形象以及勃朗特和霍桑在处理疯女人问题上的态度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两位作家性别身份的不同以及时代背景的不同造成了勃朗特的局限性和霍桑的先进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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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
本文在王国维指出戏曲是 “代言体” 的基础上, 进一步探讨元杂剧的演述形式。文章认为, 元杂剧大体上有六种主要的演述形式: 第一, 人物现身自述和一人主唱的形式; 第二, 借助曲白进行交流和交锋的 “对话”形式; 第三, “既做巫婆又做鬼” 的形式; 第四, “散点透视” 的演述形式; 第五, 在剧情内外游动的形式; 第六, 舞台内外互相呼应的形式。这六种演述形式是元人为了满足演述生命意识的需要和广大民众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娱乐需求而创造出来的。这六种演述形式的综合运用, 体现了元人关于戏曲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 把体验、表现和再现熔为一炉, 把观众与 “戏” 之间的审美距离调节在若即若离、不即不离的状态, 把“戏”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调控到非实非虚、非有非无的境界。因而, 元杂剧是临界 “戏” 与 “非戏”之间的一种最 “自然” 的艺术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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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明就是个巫婆!""才不是,这分明是个美女!"两边的争辩声此起彼伏,这场巫婆与美女之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相比同学们的激动,手拿画纸的老师似乎淡定许多。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戏法,当老师宣布谜底的时候,同学们不禁恍然大悟。原来,老师不过是将同一张图纸调转了180度之后再给不同小组的学生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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