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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8(2):76-79
我国改革后的刑事诉讼审判方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对抗制的合理因素 ,试图加强庭审中辩论的强度 ,进而实现“对抗求证、对抗求真”的目标。但是由于我们忽视了对支撑对抗制庭审的审前程序的研究 ,所以难以发挥改革后此庭审模式的优势 ,严重妨碍了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们完全有必要在借鉴国外预审程序的基础上 ,完善我国公诉案件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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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得到了通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修改幅度较大,亮点较多.然而,修正案对于庭前审查的案卷移送制度的规定,废除了起诉复印件主义,改回到了1996年之前的全卷移送主义.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是最佳选择,是对司法实践中法官过分依赖卷宗的一种妥协,其弊端显而易见.本文就庭前审查中案卷移送制度展开研究,剖析法官庭前阅卷现象的弊端,阐述了完善中国庭前预审制度的必要性,对现行案卷移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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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67-70
文章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分析入手,重点从目前在我国如何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毒树之果"排除规则以及如何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方面阐述了如何在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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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庭前会议程序,其中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内容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对庭前会议司法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庭前会议程序本身还存在法规模糊、制度欠缺等问题,其中对于非法证据的处理更是争议的焦点。本文系统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有关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条款,考察了司法实践情况以及法学理论界的不同观点,从我国当前刑事司法体系发展阶段及特点出发,提出除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以外,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原则上应当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同时法律法规应明确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决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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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辨护权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体现了司法体系对人权的维护和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刑讼案件中的庭前审查程序有效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和结果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律师辩护应自庭前审查开始介入,使控诉方的不正当指控和偏离事实的决断及时地加以纠止,为被告方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和避免遭受不该经历的强制措施。同时,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律师辩护权制度能够使司法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公诉权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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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历经30余年修改,虽有一定的完善,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则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以提高庭审效率和庭审质量,但却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等配套规则对该制度详细规定.笔者站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并分析了庭前审查程序和庭前会议制度的关系,提出了自己对于完善庭前审查程序和细化庭前会议制度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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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艳恋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120-123
新民诉法增加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相关内容,此前该制度的实施依据极不完善,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此次修法可谓是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尝试。因此,有必要对立法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了解该制度的构建思路。以推动诉讼程序为视角,域外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功能是多元化的,而我国立法对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认识存有偏颇。构建完善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需要正确认识该制度的价值所在,建立审前程序以保障该制度多元化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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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证据展示,是检察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提高司法效率,最大可能地实现司法公正,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在司法实践中,该制度也存在权利失衡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中证据展示现状和诉讼价值的分析,提出证据展示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关于主体、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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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书面供证的无限制诉讼准入,已成为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制度障碍。必须建立和健全书面证据审判准入制度,能够进入法庭或被庭审时运用的书面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由于书面供证客观性的存在,世界各国都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据价值。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弹劾证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以作为独立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