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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将他的理性批判事业推广到宗教领域,限制宗教于纯然理性界限之内.“道德上恶的人能否弃恶从善以及如何弃恶从善”成为批判的宗教哲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不是匍匐在信仰之下的理性依靠信念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只能在纯然理性界限内联系道德信仰由实践理性来解决的问题.康德通过批判实践理性,证明了道德情感是一种尊重理性自律而产生的对道德法则敬重的情感,又以“动力一关切—准则”三个连贯的概念分析道德的纯粹性,并依据“责任”概念批判基督教伦理原则——“爱的诫命”,最终基于人之有限性原则证成人只能在实践理性所限定的道德领域实现弃恶从善的心灵转变.康德所完成的批判考察,理性地解决了宗教与哲学、信仰与理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奠定了必要的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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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辉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
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善恶观。犹太教在对"善"、"恶"独特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其极具特色的善恶观。在传统犹太教中,善恶是以上帝作为标准的——顺从上帝律法的就是善的,违背上帝律法的则是恶的;上帝还是那个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恶的存在的根源在于人本身,因为人有意志自由;上帝总是公义的,上帝会按照自己的标准惩恶扬善,而人应该笃信上帝、谨守律法,从而去恶从善,过一种道德的生活。犹太教的善恶观虽然大多体现了宗教伦理的特色,但它同样能为我们世俗伦理的建设提供一种宝贵的资源,并能带给我们更深的思索和有意义的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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