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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能否成为刑罚手段——“社会服务令”专家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背景2002年10月16日,香港西区法院判定,香港艺员谢霆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24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不用监禁,同时警员刘志伟被判6个月徒刑。谢霆锋的律师表示,谢霆锋患有哮喘,不适宜判入劳教中心。经过此事,谢霆锋已经深感懊悔,而且在这件事中已得到教训,愿意以后奉公守法,并通过社会服务作为补偿。裁判官判案时说,谢霆锋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严重,但本案相比同类案件,罪行较轻微;案件本来只涉及普通交通意外,但因涉及“顶包”要判处入狱,由于谢霆锋已被押监房两周,所以判他做240小时社会服务。新浪网对此评论说:有法律常识的明眼人都会知道这个判决是多么轻,轻得超过了在此案宣判前所有法律专家关于判决结果的种种假设……社会服务240小时算什么?跟“无罪释放”真的有本质区别吗?如果有一点点区别,那也只是在形式上前者判定罪名成立而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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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与"徒刑"含义理解的不同反映了我国古代刑罚制度的两条发展线路——罪奴制与徒刑制。在两条发展线路主导地位的此消彼长中,秦汉时期作为重要的过渡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出土秦汉简考察传统被称为"劳役刑"的"城旦舂"等刑罚的性质,无刑期以及多方面、多层次的社会行为能力的限制使"身份刑"的概念更符合该类刑罚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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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14,(9):4-4
男人的一生一般至少要被判刑8次:1.治安处罚拘留10个月(胎儿时期);2.保释期3年(幼儿时期);3.劳动教养改造12年(中小学时期);4.假释(大学时期);5.无妻徒刑(毕业后工作时期);6.缓刑(恋爱时期);7.有妻徒刑(结婚),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及其他权利终身;8.最后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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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关于上班迟到,在现在很常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员工的迟到,各大公司都有相关的惩罚规定,而在古代同样如此。各个朝代对于官员的迟到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今天读来颇有趣味。"早出早归"的作息时间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等行为,这是古代做官的基本原则之一。古代官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在"朝九晚五"的八小时工作制不同,整体来说是上班上得早,下班也下得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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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典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1)
对于秦代徒刑的刑期问题,当前学术界有三种观点:一是传统观点,即:髠钳城旦、舂五年,完城旦、舂四年,凫薪、白粲三年,司寇二年,罚作和复作一年;第二种观点认为加重时为6年;第三种观点认为秦代徒刑都是无期的.本文同意第三种观点,通过论证,指出:秦代徒刑是无期的,徒刑具有官奴婢的性质,是终身奴婢;认为秦代徒刑有期的观点缺乏历史依据,是不正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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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某单位有位业务主管,手下有六七个业务员,全国各地满天飞、到处跑,说实在的,他们辛苦。基于以上的原因,他便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多为本部门的人谋些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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