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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董霞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8
"德"的原始观念来源于人们对"效能"和"能力"崇拜,是古代君王通过"巡省"方式树立自己的权威和影响力的反映。"德"字之初义就是"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这种观念大概产生于部族联合体的尧舜禹时代,所以"德"不是周人的首创,周人只是提出了不同于商人的"明德"观念,以"帝迁明德"为自己的政治合法性依据。"德"作为政治控驭能力的代称包括"刚克"和"柔克"两种手段,作为"刚克"手段的刑罚也是原始"德"含义的一个方面。与周人的"明德"观念相一致,"明刑"、"明罚"思想也是周人"明德"观念的衍生思想。 相似文献
2.
何宁生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
本文根据现存的零星文献和甲骨文卜辞,通过对商代的主要法典─—汤刑及商代法律的特点、商代刑法中的主要罪名和刑名的分析研究,全面探讨了商代的立法、法律的内容及其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何宁生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2(3):75-79
前秦是东晋十六国时期惟一统一了北方 ,且政治较为清明、最具有规模气度的一个政权。前秦统治者对儒学推崇备至 ,决定了其法律思想为 :德化为先、礼法并用和约法慎刑。在选官制度方面 ,前秦采取了多途径选贤求才之策 ,并通过推行一系列积极的经济法律措施 ,促进经济的发展 ,前秦统治者对法律的运行亦颇为重视 ,主要体现在司法机构比较健全 ,注重督励官吏公正和严格执法。前秦之所以能出现十六国时期仅见的盛世 ,与其法制建设不无关系 相似文献
4.
吴平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6(4):25-27,35
本文首先介绍了理论界存在的资格刑肯定说和否定说,进而对资格刑的利弊进行评说,认为我国应保留资格刑这一刑罚方法,并阐述了四个方面的理由。 相似文献
5.
明中后期的贪赃之风与法纪衰败温晓莉明代初期的严法惩贪、吏治清廉,与中后期的贿赂公行、贪赃腐败成风,形成鲜明对比。同一朝代,前后如此通异,实为中国封建时代所罕见。(一)明代中后期官场的贪赃之风有三大特点:一是举国贪赃,侵吞公物,其面甚广,已酿成上下相蒙... 相似文献
6.
刘黎明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3)
汉代,血族复仇之风盛行,成为两汉社会风俗中十分引人注目的问题。在当时,许多社会阶层都存在浓郁的血族复仇风习,即使诸侯王公亦是如此。而官府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则相当宽容,这与当时普遍流行的“《春秋》决狱”法律行为有很大的关系。两汉时期的《春秋》学,主要是公羊学派,而《公羊传》的思想特征之一就是对复仇的推崇。 相似文献
7.
汉代法政体制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长江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5,(5):64-67
汉代法政体制伴随廷尉的设置而逐渐形成.廷尉是汉代最高司法机关,但并非唯一有司法审判权的机关,丞相、御史、尚书等行政长官亦兼理司法.汉代所创制的疑狱谳报、录囚、杂治(议)、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等制度,对中国封建法政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向准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53-58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是在原有数罪并罚规则基础之上,针对多样化的犯罪现象与司法适用而设置的规则。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异种自由刑并罚内容,吸收原则与并科原则各自蕴含着合理性依据。然而立足于整体数罪并罚的规则,此种规定却存在二者相互矛盾以及刑罚轻重的冲突,给理论研究与实践适用带来困扰。基于此,通过对域外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规则的考察,借鉴其中折抵和限制加重原则的内容,提出我国异种自由刑并罚规则的改进建议:对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的并罚采用综合折抵原则与限制加重原则的方式,而对有期徒刑、拘役刑和管制刑的并罚继续采用并科原则,从而更好地实现数罪并罚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