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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威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4-44
"通知—删除"规则的法律条文并没有赋予平台自治的空间,但是平台自治的需求已经"凸显".免责条款理论表面上能保障平台自治,但是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归责条款理论是我国的通说,其扼杀了平台自治的空间,司法实践对此虽有调和,但是难以济事.我国的"通知—删除"规则系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其在性质上仅仅是行为标准.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违反"通知—删除"规则的情形并非侵权的充分条件.事实上,这一行为标准的违反在侵权法上的意义仅仅作为主观过错的证据,电商平台可以反证其不具有过错.司法实践中亦有区别对待"通知—删除"规则的违反和侵权之认定的做法.明晰此点方可保障平台自治,同时亦实现电商平台对用户监管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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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50年代形成了"本质—特征论"的文学定义,即先界定文学的意识形态本质,再界定文学是用形象的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体现意识形态的特征。这一定义的思维方式是先界定事物的普遍性,再界定事物的特殊性,突出事物的普遍性关联,轻视事物的独特性质的揭示,使得文学研究本应着重研究文学的特殊性成为空话,不利于认识文学自身的规律。1980年代的文学审美论试图突破这种定义方式,但1990年代以来,反本质主义的文学语境论再次回到从事物的关联性定义事物的思维老路,文学自身本质问题受到质疑,弱化了文学与审美关联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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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朱国华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2(2):1-31
加缪的名著《局外人》出版后,域外研究可谓浩如烟海。系统梳理这些研究,有三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值得阐发:1.从文本形式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涉及到语言和叙事;2.从三种不同层面的“荒谬”说来阐释《局外人》的精神内涵,分别为默尔索个性的荒谬、存在主义的荒谬和作为社会批判的荒谬;3.从两种社会理论的认识框架来把握该小说的可能意义,关涉的主要是康德目的王国与马克思交换价值的理论。文章最后结合基拉尔的分析,通过《局外人》与加缪晚期小说《堕落》的对比,尝试指出《局外人》艺术上的某些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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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采购的深入发展,政府采购信用体系逐渐出现政府采购信誉减损、信用信息开放和共享程度较低、信用信息的安全威胁增加、信用监管效果不佳以及失信惩戒政策执行遭遇阻塞等问题。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中有利于提供安全的信息环境、有利于多主体参与、有助于多中心协同、能促进信用监管多元化。区块链技术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路径:以区块链思维重新架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的信用管理基础;以“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平台;以分布式账本结构打造多主体监管参与机制;以智能合约机制实现信用评估智能化。 相似文献
8.
郎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5):169-182
应用于交易领域的智能合约融入区块链技术,以代码形式表现,可实现合同履行的自动化和不可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模式.自助行为说、代理说将智能合约视为对合同过程的外部增强,是侧面功能的法律阐释,并未完全捕捉到实质.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跨越整个合同过程,也可仅是合同过程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法律意义上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新类型,而是合同关系形式的新发展,即当事人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新形式,合同性质未发生实质变化.智能合约满足特定要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民事交往、商业交易的主要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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