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2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1篇
综合类   6篇
社会学   5篇
  2020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3篇
  2008年   1篇
  2006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离婚后原配偶间扶养费给付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 2 0 0 1年修正的《婚姻法》因致力于对弱者权益的维护而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体系。其中离婚后夫妻间的经济帮助制度也作了一些调整 ,但由于其定性模糊、具体制度的缺位及不周延等立法缺陷仍使得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不够理想 ,从而不能及时有效地对离婚中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笔者认为 ,我国应在制度层面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基础上 ,重新审视该制度的合理化建构。  相似文献   
2.
相互扶养,可能是丈夫扶养妻子,也可能是妻子扶养丈夫,总而言之,是夫妻之间强势的一方扶养弱势的一方。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这意味着妻子可以"啃夫",丈夫也可以"啃妻",在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如此回答毋庸置疑。可夫妻一方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而只是失去稳定的工作,其生活的负  相似文献   
3.
论扶养费的变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关于扶养费变更的规定既不利于保护扶养权利人的权利,又未兼顾扶养义务人的利益,应当予以完善。在修改婚姻法或者制订民法典亲属编时,应当从扶养权利人扶养需要的变化、扶养义务人经济能力的变化、扶养费变更的溯及力以及额外开支的特殊问题等方面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4.
正问:我丈夫徐某是国企职工,收入很高,不久前他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原来他是有了外遇。由于我坚决不同意,他就隐居起来,并以不给我生活费及女儿(7岁)抚养费的方式来强迫我就范。我没有固定工作经济很困难,只好借债度日。现在,离婚一事还在拖着。请问: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讨要我的生活费和女儿的抚养费?答:《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  相似文献   
5.
婚姻法的修改引起社会密切关注与热烈讨论。本文通过对现行婚姻法第23条和法学专家建议稿第70条的分析,在借鉴英国离婚后对原配偶的扶养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应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提出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6.
邢江峰 《社区》2012,(13):49
陕西藏女士来电咨询:2004年,我与前夫毕某结婚,婚后因生活琐事问题,夫妻感情逐渐恶化。因为我们双方结婚时都属于再婚,年龄也都比较大,再婚的目的是为了老来有伴,所以虽说两人之间有各种矛盾,但还是在一起生活了数年。2010年3月,我们之间的矛盾实在无法协调了,就通过当地的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我们离婚,且考虑到由于我身体患有疾病,常年需要吃药治疗,法院同时判决毕某自判决书生效之月起,每月给付我生活帮助费300元,直至双方或  相似文献   
7.
冷华 《老友》2010,(7):30-31
案件回放今年68岁的钟老伯和62岁的崔大妈,1970年经人介绍在老家结婚。婚后第二年,钟老伯来到县城参加工作,崔大妈跟随丈夫也来到了县城一起生活。不久,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钟老伯在外挣钱养家,崔大妈在家相夫教子,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相似文献   
8.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前些日子,村妇王某起诉已退休的丈夫刘某,要求被告每月给付扶养费500元。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起,原告、被告因家庭琐事产生积怨而分居,经济上互不往来。法院认为,尽管原告、被告在生活、经济上早已分开,但依法存在相互扶助的义务,遂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400元。  相似文献   
9.
于晓洲  法正 《社区》2010,(36):16-17
俗话说"养儿防老"。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超过30年。"一对夫妻一个孩"使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这种传统的、单一的赡养主体显得难以支撑——案例一: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前些日子,66岁的村妇王金娥起诉结发丈夫、71岁的退休工人刘康,要求被告每月给付其扶养费500元。  相似文献   
10.
《伴侣(A版)》2011,(6):32-32
正问:结婚前我就有腿疼的毛病,曾到县医院看过,诊断是腰椎间盘突出。后来,我结婚了,过了几年,这腿疼的毛病一下子严重了,到北京一看,才确诊是脊髓型颈椎病。这种病瘫痪的可能都有,要治就得花五、六万元动手术,而且术后效果也不敢保证。丈夫一听心就凉了,说我骗了他,要求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提出让他给我一笔扶养费。他一口回绝,说我婚前隐瞒了病史,这病不该他治。请问:这种情况下,他该不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