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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朝楼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1)
文章针对我国的缓刑立法提出了取消主刑拘役的缓刑适用,调整缓刑适用范围,但惯犯不可适用缓刑,并希望增设缓刑担保与撤销之规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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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拘役刑制度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拘役刑是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属于短期自由刑,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刑在我国刑法制度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清末修律创立了拘役刑。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在刑罚种类保留了拘役这一刑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根据地、各解放区的刑法,大都将拘役规定为主刑中的一个较轻的刑种,排列在有期徒刑之后。建国后,拘役作为一个特定的刑罚种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确立在法律中。在新中国刑法起草制定过程中,对于短期自由刑刑种,虽然所采取的具体名称有一个变化过程,但是一直是将短期自由刑列为一种主刑加以规定。拘役刑是刑罚种类由轻到重过渡的重要环节,拘役刑的设立使刑罚体系严密完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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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增补的一个罪名。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且差额巨大(30万元以上),而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以非法所得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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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勤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105-114
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包括:未规定同种主刑的并罚原则;未规定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并罚;未规定同种附加刑合并处罚的原则;规定对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并罚只执行有期徒刑可能导致以轻刑吸收重刑、导致以拘役的执行为前提的制度无法适用;规定对异种附加刑应分别执行可能难以适用;等等。针对上述不足,应当对刑法规定进行修改,包括:明确规定同种主刑、同种附加刑的并罚原则;明文规定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并罚;明文规定将拘役等量折算成有期徒刑再与有期徒刑并罚;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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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违规使用将入刑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指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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