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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汉代的旌表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的旌表方式表现出灵活多样的特点."刻石表闾"、"扁表其门"、"图象其形"、树碑立祠等,都是政府常用的旌表手段.既有在闾里进行的彰表,又有在墓地、宫殿等处予以的显扬,事迹突出者还"图象百城,以厉风俗".通过汉代政府各种方式的旌表,促进了儒家伦理道德在空间上的拓展和时间上的传延.汉代的旌表方式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妇女贞节旌表在春秋战国时代已见于记载,其后在秦汉、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贞节旌表制度不断发展,宋元时期妇女贞节旌表制度日趋完善.明清时期,旌表制度远比前代受到重视,节烈表彰有严格的程序,按涉及的行政级别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表彰,级别愈高,其程序和过程就愈复杂.明清时期,中央旌表的门槛不断降低,旌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表明统治者在主观上利用贞节旌表来维护家庭乃至社会稳定的意识不断强化,但客观上旌表的功能却在不断弱化.明清除了中央朝廷的旌表之外,地方政府也提供次一级的表彰方式,其程序较为简单,是中央朝廷旌表的有力补充.  相似文献   
3.
明代以"旌表尚义"的事例劝募富民捐赈,使解决粮储不足的财政手段同时具备了整饬风俗、鼓舞道德的社会功能。"劝尚义"的成效表明,出于道德动因的捐赈行为并非虚矫,无论这种道德因素的内涵是认可、完成君仁民义的政治义务,还是侧重自身伦理修养的德行实践,或者只是积而能散、与众共之的处世之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相当清晰的现实基础与历史脉络。"义"这种普遍道德观念对明代普通民众政治行为产生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明代皇权政治的道义性基础。  相似文献   
4.
乾隆《贵州通志.列女传》记载了贵州自宋至清初14府11州31县600余名贞节列女,这些贞节列女大体可分为节女、烈女、孝女与义女四种类型。其中节女最多,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分析节女的守节,可知其面临父母、翁姑、外族及天灾等阻力。但节女多数仍摆脱了各种阻力,从而为夫家养老抚幼,为国家育人讽教。因此,国家采取了各种旌表措施来表彰这些列女,如旌表门闾、建坊立祠等。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也有不少列女未得到旌表。  相似文献   
5.
义夫旌表本来是传统社会比较常见的旌表名目,体现了我国古代文化中对于尚义观念的一贯推崇态度。义夫旌表的内涵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时代变迁一直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到明清时期,义夫一词在民间语言中侧重指代重视夫妻之义的男子。其中能最终受到义夫旌表的,主要是指青壮年时期丧妻,终身不再娶的男子。本文试图以明清为时代断限,探讨这一独特旌表政策的出台过程及原因。  相似文献   
6.
"列女"群是史书记载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通过对清代松潘县"列女"群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首先,节妇的出身主要以贫困家庭为主,受到"汉番"杂居的影响,节妇普遍比其他地区更为保守。同样在节妇旌表上,松潘县社会更倾向于接受保守程度更深的节妇;其次,烈女主要集中在社会动乱时期,且更加容易被官方褒扬和祭祀,而在贞女方面,在强烈自我认同的态度下,贞女往往不会改变其意志,尤其在改嫁方面。  相似文献   
7.
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感动天的异常现象主要表现为自然界植物的反常生长、动物的反常出现和活动,以及孝子治丧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却安然无恙等。社会层面主要表现为孝感通神、治愈病人等方面。孝感动天的出现同前代孝道的教化、天人感应理念的影响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孝经》的神秘化、佛教的影响、士族保持门风的需要等因素密切相关。此外,朝廷以孝选官、对孝子大力表彰、用法律严惩不孝行为等,都成为孝感动天事迹的重要推动力。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现象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后世沿袭了孝感动天的基本模式、正史开始为孝子专门立传、确立了孝子上报和旌表的基本流程等方面。  相似文献   
8.
当代中国社会树典型活动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思想渊源,作为一种权力运作方式,树典型活动主要源于大一统传统、道德教化传统、义务价值观传统和旌表传统。大一统传统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质,树典型活动源于大一统的需要;伦理规范与道德教化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道德教化传递着德治思维模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树典型活动是道德教化传统的延续;义务价值观形成于家庭本位的价值思想,规避权利而强调义务,是臣民价值观,当代中国树典型活动改造了义务价值观的传统,在重视义务的同时,对权利也更为重视;旌表制度是树典型活动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化表达,通过对道德典型的彰显与标榜,达到倡导封建礼教,美化风俗,教化民众之目的。当代中国社会的树典型活动延续了旌表制度这一传统,在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充分继承和发扬这些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9.
割股疗亲滥觞于唐,两宋时期蔚然成俗。宋政府对割股疗亲的大力旌表,直接刺激了人们的割股欲求,使割股疗亲逐渐脱离"治病""尽孝"轨道,呈现出强烈的政治色彩。南宋官府文告和判词集《名公书判清明集》收录了真德秀等地方官旌表割股疗亲的5篇文告,是政府旌表割股疗亲的真实记录,有力地证明了旌表政策与民间陋俗的暗合关系。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7,(1):132-143
明朝是旌表制度推行的成熟阶段。明朝前期为宗室旌表的空白期,形成旌表不及宗室之制;明朝中期为宗室旌表制度确立的摇摆期,正统、成化年间出现宗室旌表,正德年间初步建立宗室旌表制度,嘉靖中期以后对宗室道德模范皆旌表,又定制加以否定;明朝后期为宗室旌表制度确立时期,万历以后对宗室道德模范皆旌表,并确立制度。明朝后期的宗室旌表除了此前的孝顺节烈类以外,捐助钱物、体国恤民等忠义善行类成为主体。明朝宗室旌表制度的建立,与明朝中期以后宗室地位待遇日渐衰弱、道德法律水准迅速下滑、社会风气由俭入奢以及皇帝个人性格乃至国家形势走向等有密切关系。明朝宗室旌表制度的建立,是新规代替旧制,是皇权的胜利,它维护和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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