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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冬梅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防卫权问题是正当防卫理论的核心问题。现代各国刑法普遍认可防卫权是一种公民权利,是公民对其自身权利的一种救济权利。防卫权的限定与否是关系到正当防卫性质的重要问题。不论理论上的聚讼如何,这一权利必定已为现行立法所确立,它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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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刑法规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鼓励广大群众见义勇为,积极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斗争,为了更有效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1997年修订的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关于无过当之防卫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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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中庸"之道,认为"允执其中"、"时中"、"权",这是高明的统治者把权力运用得恰到好处的一个"政治秘诀","无过无不及"的主张充分显示了政治策略上的辩证法思想,而"致中和"则是解决政治矛盾的总体思维.当然像"明哲保身"之类的训务,则反映了"中庸"之道的两面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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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与“无过当防卫”的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德凡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4(3):293-296
“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刑法增加的“无过当防卫”内容,有利于鼓励人们进行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是一对对立的概念,无过当防卫实质上是对防卫过当范围的限制,正确认识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在主体、对象及主观方面的不同,从而正确区分,对于正确适用正当防卫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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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万龙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52(3):162-176
根据“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仅当防卫行为造成重伤、死亡结果时,方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此规则虽可给正当防卫权松绑,却无充分理据。其一,“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的基础,即“重大损害=重大人身损害”之解释无法成立。其二,“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和正当防卫的法理基础相割裂,其无法从相关论者所认同的“二元论”“主观权利说”和“不法侵害人丧失法益需保护性说”中推导出来。其三,“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在刑事政策上会导致私人暴力滥用等负面效果。鉴于以上问题,应重新解释“重大损害”要件:就其范围而言,防卫行为所引起的任何个人法益损害都属“重大损害”中的“损害”;就其程度而言,防卫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若为刑法所禁止,便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8.
谭德凡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4(3):293-296
“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刑法增加的“无过当防卫”内容,有利于鼓励人们进行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是一对对立的概念,无过当防卫实质上是对防卫过当范围的限制,正确认识防卫过当和无过当防卫在主体、对象及主观方面的不同,从而正确区分,对于正确适用正当防卫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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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的相关问题,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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