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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Jun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4)
时论以为,1949年后鸳鸯蝴蝶派文学不复存在.其实情形比较复杂.建国初年,由于苛刻的军管政策与延安文人内部的势力纷争,鸳蝴文学刊物停刊殆尽,但由于财政困难,新政权仍允许鸳蝴出版机构继续经营.余留的出版资源为言情、武侠等小说类型提供了有限空间.然而,鸳蝴书局(社)处境维艰,持续的舆论打压与查禁之举更使鸳蝴文人噤若寒蝉.这在1952年初激起了文艺领导层内"旧知识分子"文学势力的"抗争性交涉",鸳蝴文学由此以地下传播形式发生回流,并再度"泛滥".1955年文化部的彻底查禁与1957年私营出版"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终于使通常意义上的鸳蝴文学传播成为历史. 相似文献
3.
马洪根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31-36
中国古代的酒事禁令往往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将弛与禁、刚与柔融为一体,教育、疏导与严查重罚有机组合;处罚种类涉及财产罚、人身罚的许多方面,成为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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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是江南的政治经济中心和前国民政府首都 ,也是解放前烟毒的重灾区。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南京的烟毒状况、烟毒法规的颁布、烟毒查禁过程等史料的分析 ,回顾总结那场声势浩大的肃清烟毒运动的成功经验 ,以期对当前和今后的禁毒工作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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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查禁文学(包括艺术)的事件,从档案资料和有关报刊资料记载中发现的重大案例有14起。被查禁的文学艺术作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所谓"不良小说",包括"宗旨乖谬"和"词义淫邪"者;另一类是所谓"思想偏激"的作品。北洋政府时期查禁文学的意图和目的主要是所谓"通俗教育",即针对一般民众的社会道德风俗教育,其中也有抑制新思想新观念的企图,但那一时期政治没有把文学完全当作工具的意图,政治对文学没有进行奴役的打算,政治对文学的介入不是十分急迫,加之北洋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相对松弛,对文学和文化没有完全控制,因而在客观上形成了20世纪初期文学自由发展的较大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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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星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3,(6):22-27
1903-1905年间,清政府对《新小说》进行了多次查禁,其主要原因是害怕《新小说》传播新思想危及统治,另外也包含有戊戌政变后坚持打压“康党”的政治斗争因素。由于清政府不能控制《新小说》的流通渠道、禁令形同具文以及《新小说》适合时势的内容形式,清政府查禁《新小说》之效果如抱薪救火,反而扩大了《新小说》的传播和影响,一定程度上为《新小说》的传播和小说界革命的兴起与发展加入了一把推力。清末查禁《新小说》的效果是近代书报检查史上一个欲抑反扬的显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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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飞亚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中国史学家一般认为在晚清不平等条约时代后才有反基督教运动,而忽略了清中前期长期存在的禁教和反教。本文考察了康熙晚年禁教以后的历朝教案和不断强化的禁教措施,说明了清代在条约时代之前就厉行禁教的事实。康熙朝之后,清统治者有求于传教士处日益减少,对西方文化也缺乏兴趣,传教士没有了像过去那样有效的交换传教许可的手段,随着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统治者担心远人来华传教的政治动机,对传教士怀疑加剧,对西教误解很深。这些都推动了清廷厉行禁教。近代之后,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反教传统与不平等条约的刺激一起对晚清政教关系的紧张和冲突产生了重要影响。直到戊戌维新和庚子事变后,这种传统才为新的认识所消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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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君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1):108-111
清季,政府强化了对各类“违禁”书刊的检查,对宣传革命类书刊的查禁尤为严厉,其中对《警世钟》的查禁是清廷在“《苏报》案”外制造的又一暴行。通过与上海租界当局的联合行动,清政府查禁了售卖该书的启文、时中、镜今、东大陆书社,收缴了书籍,抓捕了各书社的经理人。《警世钟》案的查禁与处理,大致呈现这样几个特点:列强与清政府联合进行查禁;案件的处理比较缓和,涉案范围较窄;案件的审判受到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案件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国内的书报界对此案态度多不一致,有的支持政府的严禁政策,但更多的却是对其进行猛烈的抨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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