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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宗殿先生发表于《中国农史》(2002)的文章《不该多此一点——关于“雨木冰”标点的商榷》一文认为,中华书局出版的校点本《宋书》五行志和《金史》五行志中,多次记载的“雨木冰”自然现象,校点者的句读“雨,木冰”是不合理的,不该多此一点,也就是不该在“雨木冰”中间加上逗号,认为“雨”是动词,并用翔实的事例证明,“雨”作动词用时,是与后面的名词联而不分的。但考之于典籍,“雨木冰”之间应该加上逗号,只有下雨才能形成“木冰”;同时闵先生把“木冰”看成是“雾凇”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气象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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