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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其排污征费职责的,环保部门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此,社会各界看法不一,笔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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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勇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8(4)
法官违反法定期限办案,违背了司法效益的法律价值,违反了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根本职责,损害了当事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是司法腐败的一种表现,更是依法治国的巨大障碍.我国对法官违反法定办案期限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得过于模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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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优位:遏制违反法定期限行为之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机关案件无期限拖结,虽属程序违法,但却使当事人合法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受到严重侵犯。我国已有的三大诉讼法就期限问题了详尽的规定,仍无法杜绝。要依法规制,首先从观念上应加强执法者程序优位观念,其次,从制度上在程序规则中引入法律后果、法律责任规定,从程序法治整体上进行救济性立法设计,把违反法定期限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制度中国家赔偿的范畴,通过救济途径对该行为予以必要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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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非诉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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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衡抵押各方当事人利益,应建立抵押权期限制度。完善我国抵押期限制度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期限,但期限长短必须受一定限制,同时须规定约定期限经过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二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无效时,应当适用法定期限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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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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