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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春梅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90-93
行刑社会化是当今世界行刑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向。然而。在我国长期的行刑实践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行刑方式社会化程度明显不足的问题尚十分突出。面对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近年来.我国受西方行刑社会化理念的影响和启迪,司法机关和行刑机关亦开始尝试进行行刑社会化方式的试点工作。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文描述了当前我国实行社区矫正的现状。从试点工作来看,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试点工作刚刚开始,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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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作为一种行刑方式的变更制度,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虽然在总结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得到完善,但是,在程序、监管职责、监管措施、收监执行的情形等方面还存在不明确和疏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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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区监所监外执行人员遍布本省和其他省份,开展管理、监督、生活、就业以及社区矫正实地考察和调研,是城市社会管理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简述西安地区监外执行人员基本情况,考察调研中发现的几个方面问题,笔者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了思考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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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对象共有五种类型,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服刑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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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林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7(4):72-79
基于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实务的发展,检察机关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一次新的转型。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实践探索表明,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建设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应树立协同监督理念,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建立与社区矫正发展相适应的法律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