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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近代法律史知识体系的背景下,瞿同祖用法律儒家化对中国刑律的发展趋势做了描述,所解释的是始自汉代但是兴于魏晋的引礼入法现象,具体就是用礼来修改刑律。法律儒家化的解释前提是春秋战国以来的礼、刑分离,当德、礼、政、刑从周礼中分化后,礼融入法才有基本前提。法律儒家化能够准确解释西汉中期以后刑律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其内含与君权的冲突,这是法律儒家化的解释限度。从刑律及其实践来看,刑律文本的儒家化程度最高,司法实践次之,司法制度在经历儒家化后又呈现回溯法家的趋势。即使儒家化程度最高的刑律文本也包容了很多法家理念,这种现象可以用儒法融合或礼法融合来描述。 相似文献
2.
冯兵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57-61
[摘要]荀子强调人性本恶,因而既“隆礼”也“重法”,其“礼”、“法”观念具有较为明确的制度属性与丰富的制度伦理蕴涵。荀子“礼”、“法”制度设计中的“明分使群”、“明刑弼教”的伦理本质与维护等级秩序的社会功能,以及相应的制度评价体系的建构,是其制度伦理精神的基本体现;而“圣人制礼”和“礼三本”论则为荀子论证礼法制度存在与运行之合理性的主要依据。荀子的制度伦理思想对于今天的制度建设亦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3.
彭卫民 《延边大学东疆学刊》2022,(2):34-43+127
朱熹《家礼》在丽末鲜初东传朝鲜半岛,被朝鲜朝的国家典章(法筵之学)与士庶日用(韦布之学)遵为不刊之典。《家礼》文献的大量创制、“冠昏丧祭”四礼仪文的反复考辨、畿湖与岭南礼学派对“家”哲学思想的发挥,充分体现了东亚儒学“家同教”的特征。与此同时,朱子礼学为朝鲜朝性理学的奠定与中华观的建构夯筑起强大的礼制基石。《家礼》朝鲜化所内涵的“语言民族主义”意味着认知、运用以及阐释华夏之礼,是承续中华道统的重要方式。通过这一方式,朝鲜朝逐步确立在东亚文明的排序以及对“我者/他者”的认知。礼义等同于中华的这一认知,不仅为朝鲜朝积极效法华夏文明提供核心价值,同时也是“一体多元”的中华观在域外礼学中的重要表达。 相似文献
4.
本文梳理了20世纪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研究成果,阐述了各种相关学说的内涵和思路,并对其研究方法进行了评价和反思。作者认为,20世纪先秦儒家礼法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礼法思想的超越根源;礼与法的关系;礼法的“无讼”取向三个方面。为了深化这一主题的研究,还必须注意两点第一,要对先秦儒家的礼法思想进行扩展性研究;第二,要探究先秦儒家礼法思想自身的理解和体悟方式,发掘其中深厚的文化意蕴和对当代中国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关于荀子的学术性质 ,古今共有三说 :儒家 ,法家与“自成一体”说。笔者认为 ,这个问题需认真探索。在《荀子》中第一位的概念是“隆礼” ,即“礼”是他的思想核心。《荀子》中也讲“法” ,但始终未将“法”作为其最根本的范畴 ,所以荀子本质上非法家。荀子的思想核心是“礼” ,儒家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 ,二者完全不同 ;而且 ,荀子对孟子的“仁政”、“性善”、“天命观”等 ,都持批评态度 ,因此荀子也不能为儒家。认为荀子在学术上“自成一体”有一定道理 ,但对“自成一体”要具体化 ,否则容易将其说成“杂”家。荀子应是百家争鸣的一个独立学派———荀家。 1.司马谈关于百家的划分未将“礼”作为一家不科学 ;2 .“礼”原是春秋时期早于儒、法两家的社会上广为流行的“礼治” ;3 .“礼”只是儒、法两家产生的思想前提 ;4荀子将“礼”又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 ,使其成了一个有完备理论系统的学说 相似文献
6.
论两晋之际清崔姻亲集团思想文化性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河崔氏汉魏之际起家 ,与范阳卢氏、中山刘氏等河北士族联姻 ,形成两晋之际很有影响的河北家族集团。该集团学术上直接继承汉末郑玄经学和卢植经学 ,保持着汉魏以来的思想文化传统 ,政治上拥护礼法之治的政治路线 ,积极事功 ,以天下国家为己任。魏晋时期其受玄风的影响 ,追慕时代新思潮 ,但经西晋永嘉之乱后 ,与河南玄学名士集团分道扬镳 ,重返传统儒学礼法思想。 相似文献
7.
8.
曹胜高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4,(2):6-11
秦汉间多言"秦弃礼义",实以周礼传统审视秦礼。其实秦有仪法,且其多杂戎狄传统,兼采六国形制,呈现出明显的综合性。周秦礼制因时势而演化,周以礼作为治国精神,秦视礼为行政手段,二者秉持不同,自然形制迥异。 相似文献
9.
黄伟明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5):25-28
荀子之"学"是礼义之"学"。礼义之道既是学的内容又是学的标准,合之则是,不合则非。"虚壹而静"是在"虚静"的状态中领会世界的总原理("道"或"统类")。"以道观尽"是按礼义的"统类"来看待万物。"学"的内容、方式、目的都是外在地确定了的,因此学习者没有多少主体性。礼法之治是荀子劝"学"的最终目的,其"学"是工具性的。 相似文献
10.
肖有志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9(1)
理解古希腊悲剧的主题,就得进入剧作的线索脉络,情节线索恰是人物冲突的充分表现,而人物冲突又构成政治和礼法理解的重要线索.本文试图以索福克勒斯的经典剧作<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为例,分析其中两类王者:君王和僭主的政治和礼法理解,及两类王者的品性,其中包含俄狄浦斯之罪的问题,由此试图探察古希腊悲剧的礼法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