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2513篇 |
免费 | 322篇 |
国内免费 | 6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390篇 |
劳动科学 | 131篇 |
民族学 | 113篇 |
人才学 | 190篇 |
人口学 | 23篇 |
丛书文集 | 3629篇 |
理论方法论 | 740篇 |
综合类 | 5984篇 |
社会学 | 561篇 |
统计学 | 13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9篇 |
2023年 | 273篇 |
2022年 | 287篇 |
2021年 | 320篇 |
2020年 | 283篇 |
2019年 | 285篇 |
2018年 | 118篇 |
2017年 | 217篇 |
2016年 | 332篇 |
2015年 | 545篇 |
2014年 | 846篇 |
2013年 | 668篇 |
2012年 | 694篇 |
2011年 | 763篇 |
2010年 | 645篇 |
2009年 | 802篇 |
2008年 | 938篇 |
2007年 | 745篇 |
2006年 | 632篇 |
2005年 | 691篇 |
2004年 | 577篇 |
2003年 | 586篇 |
2002年 | 492篇 |
2001年 | 439篇 |
2000年 | 280篇 |
1999年 | 160篇 |
1998年 | 68篇 |
1997年 | 35篇 |
1996年 | 30篇 |
1995年 | 20篇 |
1994年 | 19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9篇 |
1991年 | 8篇 |
1990年 | 7篇 |
1989年 | 7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谢冰斌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9(2):43-48
在对诉讼程序作精细区分的前提下,"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下的案件类型为事实不易查清但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事实不易查清应界定为案件事实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后即可查清的案件.此外,各类组织模式的衔接应以是否符合类型化案件为条件,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与"合议制+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审理期限上应有所区别.应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和健全法官责任机制的司法配套改革,以保障"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2.
3.
<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模式和架构的顶层设计。有人认为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是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这显然是失之于偏颇的,有必要从法理上加以辨析。在法学理论看来,法治社会就是社会组织和公民权利的法治化,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社会治理的法 相似文献
4.
5.
美洛杉矶中国留学生群殴案引发媒体广泛关注。这起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件发生在介于成年、未成年之间的中国留学生身上,不仅反映出中国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更折射出相关当事人缺乏敬畏法律的意识。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当前国内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问题。笔者对这一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7.
时下,对小产权房能否合法仍有争论,相关政策也曾多次调整,折射出该问题的复杂性。鉴于当下小产权房形式愈发多样,涉及的利益主体日益众多的现状,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应在坚持利益均衡、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以及维护稳定等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分类处置的策略,在现行法制框架内获得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8.
徐运良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里,法律是以民众为本的,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民意的集中体现;政府是以法律为本的,因为宪法法律是政府组成的根本依据,政府的基本职责就是要恪守法律并维护法律尊严;民众是以政府为本的,因为法治政府是民众行为的标杆,民众依法享受政府的权利保障也要履行政府确定的合法义务. 相似文献
9.
经历20世纪60年代的动荡之后,人们了解到作为当时西方社会根本基础之一的自由主义并不足以成为完美无缺的意识形态,它所强调的普遍有效性是可以进行质疑的。罗尔斯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平的正义理论以对自由主义作出修正,这个有关公正或者说是正义的理论,着眼于处理分配公正的问题,并着重强调两大正义原则以及其优先性,从而建立起平等的自由主义。同时本文根据罗尔斯所立足的“平等”与社群主义做出比较。 相似文献
10.
沈岿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11):1-2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摆脱"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指导方针的影响,为社会信用惩戒建立合理的边界,减少和防止信用联合惩戒的肆意、过度与滥用.在各项规范社会信用惩戒制度构建的原则之中,禁止不当联结原则有着更为直接的、更具针对性的作用.禁止不当联结原则适用于社会信用惩戒,应当超越现有的"个案论证路径"和"抽象框架路径",结合实践中各类社会信用规范关于"失信"的设定模式以及失信与惩戒措施的联结方式,提炼出层次更多、内容更为丰富的规范意涵,从而对未来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社会信用统一立法、对部门或领域的社会信用立法或其他规则制定、对既有社会信用规范文本的清理以及对司法审查或备案审查社会信用惩戒联结的正当性,提供立法论和解释论上的指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