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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保轩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1):23-25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在本次刑诉法修改过程中引起了较大争议,本文就本次修改监视居住法律定位、适用范围等问题和指定监视居住修改的重大意义做些解读,以期能够为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正案关于调整监视居住措施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2.
审前羁押定期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内容,该项制度设立的背景有二:审前羁押比例高、期限长;超期羁押、不当羁押等审前羁押救济原则缺失。该项制度也有其设立的必要性: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原则;实现对公权力的制衡;贯彻和实现无罪推定原则;贯彻诉讼迅速原则。针对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羁押定期审查制度,应从审查原则和审查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对未成年人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现状看,体现了“少用”“慎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精神,但还是存在羁押率过高、非羁押强制措施使用不足、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与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未成年被追诉人违反非羁押强制措施的义务规定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力量不足等因素具有密切关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坚持并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对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改革非羁押强制措施制度,减少异地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区别对待现象。 相似文献
4.
我国审前羁押体制改革的方案与论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春燕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50-53
关于我国目前审前羁押体制的改革 ,学者们提出司法审查式、检察监督式和独立式等几种改革方案。对第三种方案 ,应进行进一步的实施设计 ,如目前的看守所应逐步地剥离出来归司法行政部门 ,应加强检察机关的审查职能及相应的羁押登记和讯问监督制度。这样的改革从羁押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司法行政机关本身的发展以及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等方面考虑应当说是可行的。这种改革将可以进一步促进整个羁押活动的合理化与专业化 ,将进一步优化国家权力配置 ,将会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 ,也必将极大程度上保障被羁押者的人权。 相似文献
5.
审查羁押必要性的核心问题是羁押条件的确定与运用。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可知,其羁押条件存在过于注重诉讼保证功能、忽视人权保障功能和条件模糊、不易操作的弊端。域外羁押条件的设置与运用,更重视审查程序、救济程序及犯罪嫌疑人的防御权。我国应设立独立的羁押条件,遵守相关的基本原则,并执行严格的羁押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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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虹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78-80
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遵循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原则,部分审查与全面审查相结合原则,建立信息联通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试从羁押表现纳入量刑的理论基础、羁押表现纳入量刑的具体做法、羁押表现纳入量刑的现实价值还有羁押表现在实务中的探索四个方面来论述羁押表现量刑化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未决羁押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反映出不同的性质,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也有不同的意义,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分析西方各国未决羁押制度的现状可以总结出各国未决羁押的特点。从这种比较中可以更好地理解我国未决羁押的现状和特点,也可以看到我国学术界对未决羁押性质的模糊认识所带来的问题。如欲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需要确定未决羁押的法定化,建立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使未决羁押成为一个较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羁押制度的改革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羁押对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追究和惩罚犯罪十分重要,同时又直接关系到被羁押人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在一定意义上,羁押制度体现着一个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现状。建国以来,特别是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颁发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刑事诉讼中的羁押制度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但这项制度仍存在许多不足,有待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完善。笔者从我国目前羁押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探讨,提出立法完善的原则和制度性改革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